热门资源 更多>
  • 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DB5115/T 44-2020
  • 成都市无人机服务规范 第4部分:电力 DB5101/T 79.4-2020
  • 成都市无人机服务规范 第5部分:航拍 DB5101/T 79.5-2020
  • 四川省城镇景观游憩林建设技术规程 DB51/T 2740-2020
  • 达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23年
  • 攀枝花市康养旅居地康养民宿建设、服务与管理规范 DB5104/T 30-2020
  • 四川省节约型机关建设规范 DB51/T 2610-2019
  • 四川省消防条例
  • 攀枝花市特色康养村建设管理服务规范 DB5104/T 26-2020
  • 成都市社区综合体建设技术导则 2020年
5 6,附建公共用房5。6.1 住宅附建的公共用房、裙房 不应布置餐饮等有噪声及有废气污染的商业性设施 5.6,2 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贮藏间。严禁设于住宅附建公共用房.裙房,内,5,6.3、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之间的出入口和楼梯均应分开设置 5,6,4.附建的地上物管用房应与住宅功能完全隔开,其防火及疏散的要求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商业服务网点的相关规定,5 6,5 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h的不燃性楼板。当为高层住宅时.应采用无门 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 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的防火挑檐 5,6.6,附建的商业服务网点出入口上方应有防坠物措施 雨棚凸出出入口上方墙面及阳台。挑廊等投影线不小于1m。5,6,7、有振动或噪声产生的设备用房不应设置在住宅楼栋外墙轮廓线投影范围内与居住功能相邻楼层的正下方,正上方及毗邻位置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