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13,消毒 一般规定7。13、1,污水厂出水的消毒程度应根据污水性质、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确定.7。13,2.污水厂出水可采用紫外线,二氧化氯。次氯酸钠和液氯消毒。也可采用上述方法的联合消毒方式、7,13,3、污水厂消毒后的出水不应影响生态安全。7。13、4 消毒设施和有关建筑物的设计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的规定,紫外线7。13、5,污水厂出水采用紫外线消毒时、宜采用明渠式紫外线消毒系统,清洗方式宜采用在线机械加化学清洗的方式,7 13.6 紫外线消毒有效剂量宜根据试验资料或类似运行经验。并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1,二级处理的出水宜为15mJ、cm2.25mJ,cm2,2。再生水宜为24mJ。cm2、30mJ,cm2,7.13.7,紫外线照射渠的设计 应符合下列规定.1、照射渠水流均匀.灯管前后的渠长度不宜小于1m,2,渠道设水位探测和水位控制装置、设计水深应满足全部灯管的淹没要求.当同时应满足最大流量要求时.最上层紫外灯管顶以上水深在灯管有效杀菌范围内。7.13、8 紫外线消毒模块组应具备不停机维护检修的条件.应能维持消毒系统的持续运行,二氧化氯、次氯酸钠和氯7。13.9、污水厂出水的加氯量应根据试验资料或类似运行经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可采用5mg、L.15mg.L、再生水的加氯量应按卫生学指标和余氯量确定.7.13 10、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或氯消毒后应进行混合和接触.接触时间不应小于30min、7。13。11 次氯酸钠溶液宜低温.避光储存.储存时间不宜大于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