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消毒 一般规定7、13.1.污水厂出水的消毒程度应根据污水性质。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确定 7 13,2.污水厂出水可采用紫外线,二氧化氯 次氯酸钠和液氯消毒。也可采用上述方法的联合消毒方式.7.13.3,污水厂消毒后的出水不应影响生态安全.7 13.4 消毒设施和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的规定,紫外线7、13.5,污水厂出水采用紫外线消毒时,宜采用明渠式紫外线消毒系统.清洗方式宜采用在线机械加化学清洗的方式,7 13,6,紫外线消毒有效剂量宜根据试验资料或类似运行经验,并宜按下列规定确定.1 二级处理的出水宜为15mJ.cm2。25mJ、cm2 2,再生水宜为24mJ、cm2,30mJ cm2,7 13。7,紫外线照射渠的设计 应符合下列规定、1。照射渠水流均匀.灯管前后的渠长度不宜小于1m、2,渠道设水位探测和水位控制装置.设计水深应满足全部灯管的淹没要求.当同时应满足最大流量要求时、最上层紫外灯管顶以上水深在灯管有效杀菌范围内,7,13,8 紫外线消毒模块组应具备不停机维护检修的条件,应能维持消毒系统的持续运行 二氧化氯.次氯酸钠和氯7 13、9,污水厂出水的加氯量应根据试验资料或类似运行经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 可采用5mg,L,15mg.L、再生水的加氯量应按卫生学指标和余氯量确定,7,13.10、二氧化氯 次氯酸钠或氯消毒后应进行混合和接触,接触时间不应小于30min、7。13、11,次氯酸钠溶液宜低温 避光储存,储存时间不宜大于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