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污水和再生水处理7,1 一般规定7.1.1、城镇污水和再生水处理程度 方法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排放标准,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和处理目标确定,7 1、2 污水厂的处理效率可按表7,1.2的规定取值.7 1。3。污水厂的规模应按平均日流量确定、7,1。4.污水厂应通过扩容或增加调蓄设施,保证雨季设计流量下的达标排放 当采用雨水调蓄时,污水厂的雨季设计流量可根据调蓄规模相应降低 7 1。5,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旱季设计流量应按分期建设的情况分别计算,2 当污水为自流进入时、应满足雨季设计流量下运行要求,当污水为提升进入时、应按每期工作水泵的最大组合流量校核管渠配水能力、3 提升泵站、格栅和沉砂池应按雨季设计流量计算,4 初次沉淀池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雨季设计流量校核。校核的沉淀时间不宜小于30min,5,二级处理构筑物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雨季设计流量校核,6 管渠应按雨季设计流量计算,7,1。6 水质和,或,水量变化大的污水厂宜设置调节水质和.或,水量的设施,7,1,7、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不应少于2个。格,并应按并联设计、7,1 8。并联运行的处理构筑物间应设置均匀配水装置。各处理构筑物系统间应设置可切换的连通管渠 7。1,9.处理构筑物中污水的出入口处应采取整流措施、7。1,10,污水厂和再生水厂应设置出水消毒设施、7.1、11,污水厂的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设计,重要的污水厂内的重要部位应按一级负荷设计、7、1 12,位于寒冷地区的污水和污泥处理构筑物,应有保温防冻措施.7。1。13、厂区的给水管道和再生水管道严禁与处理装置直接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