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污水和再生水处理7 1,一般规定7、1.1 城镇污水和再生水处理程度 方法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排放标准,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和处理目标确定 7。1.2.污水厂的处理效率可按表7、1 2的规定取值 7、1,3。污水厂的规模应按平均日流量确定,7 1、4 污水厂应通过扩容或增加调蓄设施.保证雨季设计流量下的达标排放 当采用雨水调蓄时,污水厂的雨季设计流量可根据调蓄规模相应降低.7,1 5 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旱季设计流量应按分期建设的情况分别计算。2。当污水为自流进入时,应满足雨季设计流量下运行要求.当污水为提升进入时,应按每期工作水泵的最大组合流量校核管渠配水能力.3.提升泵站、格栅和沉砂池应按雨季设计流量计算.4.初次沉淀池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雨季设计流量校核 校核的沉淀时间不宜小于30min 5,二级处理构筑物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 雨季设计流量校核,6。管渠应按雨季设计流量计算,7,1,6,水质和.或.水量变化大的污水厂宜设置调节水质和。或,水量的设施。7.1.7,处理构筑物的个、格 数不应少于2个,格、并应按并联设计,7。1。8。并联运行的处理构筑物间应设置均匀配水装置,各处理构筑物系统间应设置可切换的连通管渠.7。1,9.处理构筑物中污水的出入口处应采取整流措施,7,1。10 污水厂和再生水厂应设置出水消毒设施.7、1。11,污水厂的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设计 重要的污水厂内的重要部位应按一级负荷设计,7.1,12.位于寒冷地区的污水和污泥处理构筑物、应有保温防冻措施、7,1,13,厂区的给水管道和再生水管道严禁与处理装置直接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