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混合结构设计12 1.一般规定12。1。1,本章规定的混合结构,系指由外围钢管,型钢 混凝土柱 钢梁框架与钢筋混凝土核心筒所组成的框架 核心筒结构、以及由外围钢柱 钢管,型钢。混凝土柱 钢梁框筒与钢筋混凝土核心筒所组成的筒中筒结构,12、1,2 混合结构高层建筑适用的最大高度应符合表12,1,2的规定 12。1、3.混合结构高层建筑的高宽比不宜大于表12,1。3的规定.12,1,4,混合结构房屋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采用不同的抗震构造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混合结构的抗震构造等级应按表12.1、4确定、12 1.5,混合结构在风荷载或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按弹性方法计算的顶点位移与建筑总高度之比或层间位移角应符合本规程3,7。3条的有关规定,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弹塑性层间位移角应符合本规程3、9.6条的有关规定,12、1.6.当采用压型钢板混凝土组合楼板时,楼板混凝土可采用轻质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LC25,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的内部隔墙应采用轻质隔墙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