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抗震构造等级3.10 1,各抗震设防类别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甲类,乙类建筑 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构造措施。当建筑场地为,类时、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2.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构造措施。当建筑场地为,类时。除6度外。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3。10,2.当建筑场地为。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的地区、宜采取比对应抗震构造等级更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3 10,3,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根据抗震设防分类、烈度采用不同的抗震构造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构造等级应按表3。10 3确定 注。本规程。特一级和一。二,三、四级,即,抗震构造等级为特一级和一、二。三.四级。的简称,3、10,4.高层建筑地下一层相关范围的抗震构造等级应按上部结构采用 地下一层以下的抗震构造等级可逐层降低一级 但不应低于四级。地下室中超出上部主楼相关范围且无上部结构的部分。其抗震构造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3.10.5.主楼结构在裙房顶板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构造措施。3.10.6 甲.乙类建筑按本规程第3 10,1条提高一度确定抗震构造等级时。如果房屋高度超过提高一度后对应的房屋最大适用高度,则应采取比对应抗震构造等级更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