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给水排水及设施9,1.一般规定9 1 1.9、1,2、余热发电是水泥工厂的一个车间、从节约投资和统一管理的角度出发 应与水泥生产线供水统一规划 改 扩建工程的余热电站水源也宜在水泥工厂水源的基础上扩容,若需另辟水源 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9 1。3。余热发电系统是水泥工厂生产系统的一个分支 余热发电的主厂房布置在烧成车间附近。为节省投资 规定了余热发电的锅炉辅机循环冷却水、生活。消防给水和排水管网应与水泥工厂对应的管网相接、9,2.供水系统9,2.1.本条规定余热发电的用水标准,其中生活用水量、绿化与浇洒道路用水量.设计未预见水量的确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的规定执行。余热发电生产用水量包括全部生产和辅助生产各部位的用水,如机械设备,化学水车间 锅炉取样冷却等用水,需要根据机组规模.设备选型等因素确定.也应结合有关的国家规范与多年设计 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 9。2 3。为确保余热发电系统的安全运行、附属设备的冷却用水的水质和水温。除应满足设备生产厂的有关技术要求外 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的有关规定、若现有水源的水质或水温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或使用其他水源,相应处理措施诸如除去水中杂物,当水中含沙量较大且沙粒较粗.较硬时 宜对冷却用水进行沉沙处理,补充水带入的悬浮物在循环供水系统中沉积、粉尘使冷却塔淋水装置和集水池产生积垢。给循环水系统的安全运行和检修带来麻烦,当循环补充水中各项指标超过规定值时。做预处理是十分必要的。9,2,4。水作为一种资源应予节约,为企业管理考核用水指标和促进节约用水.本条中规定在补给水总管上及电站内其他主要用户的接管上装设水量计量装置以利管理。9,3 冷却构筑物和冷却水泵9、3。1。本条规定了冷却塔塔间净距及其与附近建。构 筑物的距离。在冷却塔布置时.除应考虑通风,检修 管,沟.布置 空气动力干扰,以及山区和丘陵地带湿热空气回流的影响,还要特别注意周边环境对冷却塔的影响。例如厂内主干道行车粉尘。露天堆场粉尘对冷却塔的污染,上述影响对于不同地区,不同气象条件与附近建.构,筑物的合理距离还需不断摸索总结.为设计提供更多的科学实践依据.9。3。2、机械通风冷却塔因需要风机通风.因此选择2台以上形成实际上的备用、而选择最大水量的120 是考虑随着在冷却塔的一个大修周期内,填料老化等因素引起的性能下降后仍能保证系统冷却水量,冷却塔风机选双速电机主要是适应不同的发电负荷及不同的气候.降低站用电率及节约水的消耗、9、3。3、为了提高余热资源回收率,冷却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当冷却水泵故障时。火力发电厂可以通过少投煤来控制蒸汽量。此时仅减少发电量而已。在能源上不会造成浪费。而余热发电的蒸汽量是水泥烧成系统的生产废气产生的。当冷却水泵发生故障而水泥窑仍在正常运行时 只有通过余热锅炉旁通烟道的阀门调节减少蒸汽产量 这是浪费能源、所以本条规定冷却水泵应有备用。以确保余热的回收、9。3 4 运行的循环水泵不包括备用水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