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水处理设备及系统10 1 原水预处理及循环冷却水处理10.1.1.原水处理系统设计应根据全部可利用水源水量 水质全分析资料,水源变化规律确定。原水处理设备出力 处理方式、设施选型与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的有关规定、10、1.2。当冷却水系统内和凝汽器水侧有生物生长、腐蚀或结垢的可能时,防垢处理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T,50050的有关规定.10.2。锅炉补给水处理10 2。1.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处理系统出力不应小于热力系统中全部余热锅炉最大蒸发量的10,2.水箱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清水箱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1台余热锅炉2h额定蒸发量的要求,同时应满足单台水处理设备反洗或清洗1次的用水量要求、2 中间水箱的总有效容积宜为每套水处理设备5min储水量且不小于2m3.母管制系统宜为水处理设备15min 30min储水量,3 除盐、软化。水箱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1台余热锅炉2h的最大蒸发量、10,2.2,锅炉补给水处理车间可布置在主厂房内 10、3,给水 炉水校正处理及热力系统汽水取样10.3,1 给水.炉水校正处理系统宜选择在线取样,在线分析 在线监测及自动加药装置。并应设置手动取样装置,10、3。2、热力系统应设置汽水取样器 汽水取样器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汽水取样器宜布置在余热锅炉附近,并应便于运行操作人员取样及通行 2,露天布置锅炉汽水取样器应有防雨,防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