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水处理设备及系统10。1.原水预处理及循环冷却水处理10,1,1 原水处理系统设计应根据全部可利用水源水量.水质全分析资料.水源变化规律确定,原水处理设备出力,处理方式。设施选型与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的有关规定、10.1.2 当冷却水系统内和凝汽器水侧有生物生长、腐蚀或结垢的可能时。防垢处理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的有关规定.10 2.锅炉补给水处理10 2 1.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处理系统出力不应小于热力系统中全部余热锅炉最大蒸发量的10.2,水箱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清水箱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1台余热锅炉2h额定蒸发量的要求。同时应满足单台水处理设备反洗或清洗1次的用水量要求,2 中间水箱的总有效容积宜为每套水处理设备5min储水量且不小于2m3,母管制系统宜为水处理设备15min。30min储水量 3、除盐 软化,水箱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1台余热锅炉2h的最大蒸发量,10,2 2.锅炉补给水处理车间可布置在主厂房内 10,3,给水.炉水校正处理及热力系统汽水取样10。3,1 给水,炉水校正处理系统宜选择在线取样、在线分析.在线监测及自动加药装置、并应设置手动取样装置、10、3、2.热力系统应设置汽水取样器,汽水取样器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汽水取样器宜布置在余热锅炉附近,并应便于运行操作人员取样及通行,2,露天布置锅炉汽水取样器应有防雨 防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