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for lighting,design of,buildingsGB,50034,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34,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3,3.6 3、4,6 3.5、6。3,6,6、3、7 6 3,9。6.3 10、6.3,11。6,3,12 6,3。13 6 3、14。6,3 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29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7章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修改了原标准规定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补充了图书馆。博览。会展、交通,金融等公共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更严格地限制了白炽灯的使用范围.增加了发光二极管灯应用于室内照明的技术要求,补充了科技馆、美术馆,金融建筑 宿舍、老年住宅 公寓等场所的照明标准值 补充和完善了照明节能的控制技术要求、补充和完善了眩光评价的方法和范围,对公共建筑的名称进行了规范统一、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北京。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 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索恩照明.广州 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河东电子有限公司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迪通用照明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赵建平.汪猛。袁颖 陈琪,王金元、杨德才,邵明杰、周名嘉,徐建兵.孙世芬、罗涛、王书晓,吕芳,姚梦明 张滨、朱红,刘经纬 洪晓松.段金涛,何其辉,解辉.姚萌,吕军、梁国芹.魏彬、关旭东,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任元会 张文才、詹庆旋。张绍纲 李国宾。戴德慈.王素英。周太明、夏林。王勇.王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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