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for,lighting.design、of buildingsGB 50034。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034 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3 3,6.3.4、6,3、5,6,3,6,6 3。7。6 3.9、6、3,10,6。3,11,6 3、12.6。3、13 6。3、14 6。3.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200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29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11。17号 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进行全面修订而成。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7章2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修改了原标准规定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补充了图书馆、博览,会展.交通,金融等公共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更严格地限制了白炽灯的使用范围.增加了发光二极管灯应用于室内照明的技术要求 补充了科技馆、美术馆、金融建筑,宿舍、老年住宅,公寓等场所的照明标准值 补充和完善了照明节能的控制技术要求、补充和完善了眩光评价的方法和范围.对公共建筑的名称进行了规范统一、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北京,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索恩照明.广州 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 有限公司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河东电子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迪通用照明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赵建平 汪猛.袁颖,陈琪.王金元、杨德才.邵明杰。周名嘉,徐建兵,孙世芬,罗涛、王书晓、吕芳。姚梦明.张滨。朱红、刘经纬,洪晓松,段金涛 何其辉。解辉 姚萌 吕军 梁国芹。魏彬。关旭东,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任元会.张文才 詹庆旋 张绍纲,李国宾。戴德慈 王素英、周太明,夏林、王勇、王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