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for。lighting,design.of,buildingsGB 50034。2013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34 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3.3.6。3、4,6。3,5,6,3 6,6,3 7。6 3,9,6,3,10。6.3,11,6,3 12.6,3 13、6.3 14,6,3,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200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29日前 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进行全面修订而成,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7章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 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修改了原标准规定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补充了图书馆.博览.会展、交通,金融等公共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更严格地限制了白炽灯的使用范围 增加了发光二极管灯应用于室内照明的技术要求.补充了科技馆 美术馆、金融建筑 宿舍、老年住宅。公寓等场所的照明标准值、补充和完善了照明节能的控制技术要求,补充和完善了眩光评价的方法和范围 对公共建筑的名称进行了规范统一,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北京。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索恩照明.广州。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河东电子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迪通用照明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赵建平、汪猛,袁颖。陈琪,王金元、杨德才,邵明杰 周名嘉、徐建兵,孙世芬.罗涛,王书晓、吕芳。姚梦明,张滨,朱红,刘经纬 洪晓松.段金涛 何其辉.解辉.姚萌、吕军 梁国芹 魏彬.关旭东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任元会.张文才,詹庆旋、张绍纲,李国宾,戴德慈、王素英 周太明.夏林、王勇,王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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