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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for.lighting,design、of,buildingsGB,50034,2013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34 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3、3 6。3.4。6。3.5。6,3 6,6,3,7,6,3,9.6 3,10,6,3,11。6 3,12,6.3、13 6,3、14 6,3,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29日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11 17号,的要求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2004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7章2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 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修改了原标准规定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补充了图书馆,博览、会展、交通,金融等公共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更严格地限制了白炽灯的使用范围。增加了发光二极管灯应用于室内照明的技术要求,补充了科技馆.美术馆。金融建筑、宿舍.老年住宅 公寓等场所的照明标准值 补充和完善了照明节能的控制技术要求,补充和完善了眩光评价的方法和范围.对公共建筑的名称进行了规范统一,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北京,飞利浦。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索恩照明.广州 有限公司 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河东电子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迪通用照明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赵建平 汪猛.袁颖,陈琪,王金元。杨德才,邵明杰。周名嘉.徐建兵,孙世芬.罗涛 王书晓 吕芳,姚梦明、张滨,朱红,刘经纬,洪晓松.段金涛 何其辉 解辉,姚萌 吕军.梁国芹、魏彬.关旭东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任元会,张文才.詹庆旋,张绍纲 李国宾,戴德慈.王素英 周太明,夏林、王勇 王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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