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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 for.lighting。design.of,buildingsGB。50034、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34、2013 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3、3。6、3.4.6、3。5、6、3。6 6 3.7、6、3.9 6 3.10,6。3。11,6,3.12.6 3,13,6 3.14。6、3.15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29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 2004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7章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基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 照明配电及控制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修改了原标准规定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补充了图书馆,博览.会展。交通、金融等公共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更严格地限制了白炽灯的使用范围 增加了发光二极管灯应用于室内照明的技术要求、补充了科技馆,美术馆.金融建筑,宿舍、老年住宅.公寓等场所的照明标准值,补充和完善了照明节能的控制技术要求.补充和完善了眩光评价的方法和范围.对公共建筑的名称进行了规范统一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北京.飞利浦。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 深圳市恒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索恩照明,广州。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河东电子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迪通用照明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赵建平、汪猛,袁颖,陈琪。王金元,杨德才 邵明杰,周名嘉 徐建兵、孙世芬、罗涛.王书晓。吕芳,姚梦明、张滨,朱红。刘经纬,洪晓松.段金涛 何其辉、解辉,姚萌,吕军,梁国芹.魏彬 关旭东.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任元会.张文才 詹庆旋,张绍纲.李国宾.戴德慈,王素英 周太明、夏林 王勇 王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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