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for.lighting.design,of buildingsGB,50034。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34.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3,3.6、3 4.6。3,5,6,3,6 6,3、7.6、3,9 6、3、10.6。3.11 6。3。12、6 3 13、6 3,14。6.3,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29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1 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7章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 基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修改了原标准规定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补充了图书馆。博览、会展 交通 金融等公共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更严格地限制了白炽灯的使用范围。增加了发光二极管灯应用于室内照明的技术要求。补充了科技馆。美术馆,金融建筑,宿舍。老年住宅、公寓等场所的照明标准值。补充和完善了照明节能的控制技术要求,补充和完善了眩光评价的方法和范围.对公共建筑的名称进行了规范统一,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北京。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索恩照明,广州.有限公司 松下电器 中国、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河东电子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奥迪通用照明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赵建平,汪猛,袁颖、陈琪.王金元,杨德才,邵明杰.周名嘉。徐建兵,孙世芬、罗涛.王书晓,吕芳,姚梦明 张滨、朱红 刘经纬 洪晓松、段金涛.何其辉 解辉.姚萌 吕军,梁国芹。魏彬,关旭东、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任元会,张文才。詹庆旋。张绍纲 李国宾,戴德慈、王素英,周太明,夏林,王勇,王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