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for lighting、design of,buildingsGB 50034。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34,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3,3,6,3 4。6。3 5,6.3,6,6 3、7、6.3、9.6。3,10,6,3,11.6.3 12,6,3,13。6.3。14 6。3,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200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29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1 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 2004进行全面修订而成.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 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7章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修改了原标准规定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补充了图书馆.博览.会展。交通.金融等公共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更严格地限制了白炽灯的使用范围.增加了发光二极管灯应用于室内照明的技术要求.补充了科技馆.美术馆。金融建筑。宿舍,老年住宅,公寓等场所的照明标准值.补充和完善了照明节能的控制技术要求。补充和完善了眩光评价的方法和范围、对公共建筑的名称进行了规范统一,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北京。飞利浦 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索恩照明,广州,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河东电子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迪通用照明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赵建平 汪猛、袁颖.陈琪 王金元,杨德才,邵明杰,周名嘉 徐建兵。孙世芬 罗涛 王书晓、吕芳 姚梦明。张滨。朱红,刘经纬、洪晓松,段金涛、何其辉.解辉、姚萌,吕军 梁国芹.魏彬,关旭东。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任元会。张文才.詹庆旋。张绍纲、李国宾 戴德慈.王素英,周太明,夏林。王勇,王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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