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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for lighting,design、of、buildingsGB、50034,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34.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3 3。6、3。4,6 3.5 6、3。6,6。3,7,6,3、9、6、3。10 6。3,11.6,3 12,6.3.13,6 3 14,6.3、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29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进行全面修订而成。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7章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 照明配电及控制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修改了原标准规定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补充了图书馆,博览,会展。交通。金融等公共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更严格地限制了白炽灯的使用范围 增加了发光二极管灯应用于室内照明的技术要求,补充了科技馆.美术馆,金融建筑,宿舍。老年住宅、公寓等场所的照明标准值 补充和完善了照明节能的控制技术要求,补充和完善了眩光评价的方法和范围 对公共建筑的名称进行了规范统一,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北京、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欧司朗 中国,照明有限公司 深圳市恒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索恩照明.广州、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河东电子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迪通用照明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赵建平 汪猛.袁颖,陈琪,王金元 杨德才,邵明杰、周名嘉。徐建兵,孙世芬。罗涛.王书晓、吕芳,姚梦明、张滨 朱红.刘经纬、洪晓松.段金涛,何其辉、解辉,姚萌,吕军,梁国芹。魏彬 关旭东,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任元会,张文才,詹庆旋。张绍纲.李国宾,戴德慈.王素英 周太明 夏林,王勇、王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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