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水处理设备及系统10.1,原水预处理及循环冷却水处理10 1.1、设计应根据全部可利用水源的水量、水质全分析资料.水源变化规律 合理确定水处理系统.水处理系统选择的依据是原水的水质全分析资料,要求提供的水质全分析资料是将来锅炉用水的水源、根据以往设计经验.改 扩建工程的水质全分析资料往往是多年前当初建厂时的资料,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迅猛。无论是地表水还是地下水几年间的变化都很大,多年前的资料反映不出目前真实状况,为准确合理地确定水处理系统,应扎实做好水源 水质分析等前期工作、关于原水预处理设备的出力,预处理方式。澄清过滤设施选型与设置,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中有详细的规定.故本标准不再重复作出规定 10,1.2。冷却水系统在防垢处理方面 所采取的措施有石灰处理。加酸处理和专对水泥工厂余热发电的专用配方、但均未能达到满意的程度.近年来.采用添加缓蚀 阻垢剂处理的电站越来越多、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值得注意的是,阻垢剂若采用磷酸盐类处理时。菌、藻繁殖较快.此时还宜同时进行加氯处理,加氯可阻止冷却水系统内的生物滋长、并能防止管材和硫化氢起作用 但氯是一种极毒物质,不利于环境保护、余氯排放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但氯对苔藓虫等一般不起作用 因此、也有采用其他类的氧化型防除剂,或在管内壁加衬里等措施、鉴于上述种种原因。加上水泥行业循环水被污染的特点,循环水的处理方式可根据冷却水水质,药品供应等情况确定 尚应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与积累经验,故本条只提出原则要求,未作具体规定。但处理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的有关规定 10,2 锅炉补给水处理10,2,1.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的选择、应按原水水质,锅炉给水和炉水水质的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T.1576的要求.根据补给水率、设备和药品的供应条件以及废液和其他有害物质的排放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的有关规定、1、根据目前国内投产余热发电的运行经验,系统水汽循环损失为3、5,排污损失为1。2 加上其他损失。水处理设备的出力应是锅炉最大蒸发量的5。8.但考虑到多数水泥工厂均存在超产的运行状况,余热锅炉产汽量会有所增加.为确保余热发电稳定运行 适当提高水处理设备的能力是必要的 故本条规定水处理设备的出力.不应小于系统中全部余热锅炉最大蒸发量的10,2.为保证锅炉补给水系统供水的连续性 清水箱的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接连续运行的最大1台余热锅炉2h额定蒸发量的力要求 中间水箱的容积以满足水量调整为原则.不宜过小 本款按单元制和母管制系统分别作出规定。以便于选用.适当增大除盐,软化,水箱容量 以适应水泥窑,余热锅炉故障停运余热锅炉炉水回收和重新启动上水的需要、同时也可减少离子交换水处理设备的投资 故规定凝汽式机组的除盐.软化 水箱的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1台余热锅炉2h的额定蒸发量 如果是抽汽或抽凝机组.除盐、软化,水箱的总有效容积还应加大 应按供热系统正常补水量来确定,10。2,2.一般情况下水处理车间是单独设置,考虑到改 扩建工程的余热发电工程大多数是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场地比较紧张,故本条规定锅炉补给水处理车间可布置在主厂房内或单独的建筑内,且利于管理操作、10。3、给水 炉水校正处理及热力系统汽水取样10.3。2。考虑到水汽样品的准确性.代表性,规定水汽取样冷却器尽可能布置在余热锅炉附近.且取样管路不宜过长.以免因温度及压力随取样管路加长而改变。致使蒸汽中的杂质可能沉积而失去代表性 取样管及设备还应采用耐腐蚀的材质。露天布置的余热锅炉,水汽取样冷却器应有防雨措施。北方地区还应有防冻措施。在寒冷地区创造条件布置于室内也是不错的防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