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线路测量6,1,一般规定6、1,1、本章适用于铁路,公路,架空索道 各种自流和压力管线及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的通用性测绘工作、6。1,2 线路控制测量的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分别按本规范第3、1、4条和4、1.3条中的规定选用、6 1,3。线路的平面控制.宜采用导线或GPS测量方法,并靠近线路贯通布设,6。1,4 线路的高程控制 宜采用水准测量或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并靠近线路布设 6、1.5。平面控制点的点位,宜选在土质坚实。便于观测、易于保存的地方、高程控制点的点位 应选在施工干扰区的外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点位 应根据需要埋设标石、6,1.6,线路测图的比例尺、可按表6、1,6选用。表6,1、6。线路测图的比例尺、注。1,1。200比例尺的工点地形图.可按对1.500比例尺地形测图的技术要求测绘。2,当架空送电线路通过市区的协议区或规划区时、应根据当地规划部门的要求.施测1。1000或1.2000比例尺的带状地形图 3.当架空送电线路需要施测横断面图时.水平和垂直比例尺宜选用1、200或1 500,6,1 7.当线路与已有的道路。管道,送电线路等交叉时,应根据需要测量交叉角 交叉点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及净空高或负高,6,1、8.纵断面图图标格式中平面图栏内的地物、可根据需要实测位置、高程及必要的高度,6.1.9,所有线路的起点,终点,转角点和铁路、公路的曲线起点、终点,均应埋设固定桩.6 1、10。线路施工前.应对其定测线路进行复测、满足要求后方可放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