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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acceptance of、quality.of.intelligent、building、systemsGB.50339。201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的公告 现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9 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2,0,2.22、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06、77号 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 2 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智能化集成系统、5、信息接入系统 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7,信息网络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9、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 10.卫星通信系统,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2 公共广播系统、13,会议系统 14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时钟系统.16、信息化应用系统、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20。应急响应系统。21。机房工程 22、防雷与接地.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取消了住宅。小区。智能化1章,2,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 卫星通信系统 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3,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邮编、100083、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同方泰德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晓宇。段文凯.吴悦明 赵凤泉,蒋健。张丹育,崔耀华。胡洪波,孙兰 张宜,顾克明、孙成群.苗占胜.姜文潭 赵济安、杨建光,王东伟,李翠萍。李晓,汪浩,林必毅.王粱东、侯移门。赵晓波,秦绪忠。吴品堃,刘洪山。王福林 李健。罗维芳、武刚、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张文才 谢卫,程大章,刘希清,朱立彤、瞿二澜.范同顺。周名嘉.刘芳,朱跃忠,白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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