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of.quality、of。intelligent,building systemsGB。50339,201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9 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2。0.2,22,0 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 77号、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 4.智能化集成系统,5 信息接入系统。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7,信息网络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9,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11 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2 公共广播系统.13.会议系统,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时钟系统,16,信息化应用系统,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应急响应系统,21 机房工程,22.防雷与接地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取消了住宅,小区 智能化1章。2 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3,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 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邮编 100083。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 同方泰德国际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晓宇.段文凯 吴悦明 赵凤泉,蒋健,张丹育。崔耀华,胡洪波,孙兰,张宜.顾克明.孙成群。苗占胜。姜文潭,赵济安.杨建光、王东伟。李翠萍。李晓、汪浩、林必毅.王粱东、侯移门、赵晓波、秦绪忠,吴品堃.刘洪山 王福林,李健,罗维芳,武刚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文才,谢卫.程大章、刘希清,朱立彤,瞿二澜 范同顺 周名嘉、刘芳,朱跃忠 白幸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