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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acceptance of,quality、of、intelligent。building.systemsGB,50339.201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39,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2,0、2 22。0,4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原.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 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 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智能化集成系统.5、信息接入系统、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 7、信息网络系统。8 综合布线系统。9。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2。公共广播系统 13,会议系统,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 时钟系统、16,信息化应用系统、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应急响应系统 21.机房工程、22、防雷与接地,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取消了住宅 小区、智能化1章.2。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会议系统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 3.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 完善和必要的修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邮编,100083、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同方泰德国际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晓宇。段文凯.吴悦明。赵凤泉。蒋健,张丹育。崔耀华.胡洪波。孙兰。张宜,顾克明.孙成群 苗占胜、姜文潭.赵济安.杨建光、王东伟 李翠萍,李晓 汪浩、林必毅,王粱东,侯移门 赵晓波。秦绪忠.吴品堃,刘洪山 王福林.李健。罗维芳 武刚、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文才。谢卫.程大章.刘希清,朱立彤。瞿二澜 范同顺,周名嘉、刘芳。朱跃忠,白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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