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 acceptance、of。quality,of,intelligent。building,systemsGB 50339。201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39、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2,0,2 22。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 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06,77号.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 4。智能化集成系统、5,信息接入系统。6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7。信息网络系统。8 综合布线系统.9、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11 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12。公共广播系统 13。会议系统,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 时钟系统.16、信息化应用系统.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 应急响应系统,21。机房工程、22,防雷与接地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取消了住宅,小区,智能化1章。2.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3 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邮编、100083,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清华大学,同方泰德国际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晓宇,段文凯 吴悦明,赵凤泉.蒋健 张丹育,崔耀华。胡洪波.孙兰,张宜、顾克明,孙成群,苗占胜 姜文潭。赵济安。杨建光、王东伟,李翠萍。李晓,汪浩,林必毅,王粱东、侯移门,赵晓波。秦绪忠。吴品堃.刘洪山,王福林,李健。罗维芳,武刚。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文才 谢卫。程大章。刘希清.朱立彤、瞿二澜,范同顺.周名嘉 刘芳、朱跃忠、白幸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