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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of,quality,of intelligent,building.systemsGB、50339 2013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339。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2,0、2.22.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 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 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 智能化集成系统.5。信息接入系统 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 7 信息网络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9、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2,公共广播系统、13,会议系统,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时钟系统 16。信息化应用系统。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应急响应系统。21。机房工程.22。防雷与接地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取消了住宅。小区、智能化1章,2,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会议系统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3.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 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 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 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邮编 100083,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 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同方泰德国际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晓宇。段文凯.吴悦明,赵凤泉,蒋健 张丹育,崔耀华 胡洪波 孙兰 张宜,顾克明,孙成群.苗占胜。姜文潭 赵济安 杨建光,王东伟,李翠萍,李晓.汪浩.林必毅 王粱东.侯移门。赵晓波。秦绪忠。吴品堃.刘洪山,王福林 李健.罗维芳、武刚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文才 谢卫,程大章、刘希清。朱立彤,瞿二澜.范同顺 周名嘉、刘芳。朱跃忠。白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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