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acceptance,of、quality.of.intelligent,building。systemsGB.50339.201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9、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2,0、2.22。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智能化集成系统、5,信息接入系统,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7、信息网络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 9,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11 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2,公共广播系统.13。会议系统、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时钟系统、16、信息化应用系统 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应急响应系统.21。机房工程,22,防雷与接地.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取消了住宅 小区。智能化1章,2,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3,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邮编、100083,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 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同方泰德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晓宇.段文凯。吴悦明.赵凤泉.蒋健、张丹育、崔耀华,胡洪波.孙兰.张宜 顾克明,孙成群,苗占胜.姜文潭.赵济安,杨建光。王东伟,李翠萍 李晓,汪浩。林必毅。王粱东,侯移门,赵晓波,秦绪忠 吴品堃 刘洪山.王福林 李健,罗维芳。武刚,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文才,谢卫.程大章。刘希清、朱立彤.瞿二澜、范同顺.周名嘉,刘芳,朱跃忠.白幸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