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of.quality of,intelligent。building systemsGB.50339、201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39、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2 0、2,22,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 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 要求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智能化集成系统 5、信息接入系统,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7.信息网络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9 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2,公共广播系统。13、会议系统 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时钟系统,16、信息化应用系统。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20。应急响应系统、21,机房工程 22 防雷与接地、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取消了住宅。小区.智能化1章。2,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3。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邮编,100083、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同方泰德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赵晓宇。段文凯。吴悦明 赵凤泉.蒋健 张丹育.崔耀华 胡洪波、孙兰、张宜.顾克明 孙成群,苗占胜。姜文潭。赵济安。杨建光。王东伟。李翠萍。李晓,汪浩,林必毅。王粱东。侯移门、赵晓波,秦绪忠,吴品堃。刘洪山、王福林.李健,罗维芳。武刚,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文才。谢卫。程大章,刘希清,朱立彤。瞿二澜、范同顺。周名嘉、刘芳,朱跃忠。白幸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