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智能化集成系统4.0,1、智能化集成系统的设备.软件和接口等的检测和验收范围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4,0 2.智能化集成系统检测应在被集成系统检测完成后进行、4 0。3,智能化集成系统检测应在服务器和客户端分别进行,检测点应包括每个被集成系统.4 0、4,接口功能应符合接口技术文件和接口测试文件的要求.各接口均应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 0 5。检测集中监视、储存和统计功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显示界面应为中文 2,信息显示应正确,响应时间.储存时间、数据分类统计等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3 每个被集成系统的抽检数量宜为该系统信息点数的5 且抽检点数不应少于20点。当信息点数少于20点时应全部检测,4.智能化集成系统抽检总点数不宜超过1000点,5 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6.检测报警监视及处理功能时、应现场模拟报警信号、报警信息显示应正确、信息显示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每个被集成系统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该系统报警信息点数的10,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 4,0,7。检测控制和调节功能时、应在服务器和客户端分别输入设置参数,调节和控制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各被集成系统应全部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 8,检测联动配置及管理功能时、应现场逐项模拟触发信号。所有被集成系统的联动动作均应安全.正确、及时和无冲突。4、0、9。权限管理功能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 4,0 10,冗余功能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4、0,11,文件报表生成和打印功能应逐项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 4 0 12,数据分析功能应对各被集成系统逐项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13.验收文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4,4条的规定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1.针对项目编制的应用软件文档,2,接口技术文件 3,接口测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