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智能化集成系统4.0。1、智能化集成系统的设备,软件和接口等的检测和验收范围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4,0 2 智能化集成系统检测应在被集成系统检测完成后进行,4,0 3、智能化集成系统检测应在服务器和客户端分别进行、检测点应包括每个被集成系统,4。0。4,接口功能应符合接口技术文件和接口测试文件的要求。各接口均应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 4.0,5 检测集中监视,储存和统计功能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1,显示界面应为中文,2 信息显示应正确.响应时间.储存时间。数据分类统计等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3,每个被集成系统的抽检数量宜为该系统信息点数的5。且抽检点数不应少于20点。当信息点数少于20点时应全部检测。4、智能化集成系统抽检总点数不宜超过1000点 5.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 应为检测合格。4 0、6。检测报警监视及处理功能时,应现场模拟报警信号.报警信息显示应正确,信息显示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每个被集成系统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该系统报警信息点数的10 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7 检测控制和调节功能时.应在服务器和客户端分别输入设置参数,调节和控制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各被集成系统应全部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 4。0、8,检测联动配置及管理功能时.应现场逐项模拟触发信号,所有被集成系统的联动动作均应安全.正确 及时和无冲突、4 0 9 权限管理功能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4。0。10 冗余功能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4。0,11。文件报表生成和打印功能应逐项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12,数据分析功能应对各被集成系统逐项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 4。0。13。验收文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4 4条的规定外 尚应包括下列内容,1,针对项目编制的应用软件文档,2,接口技术文件,3,接口测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