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智能化集成系统4。0。1,智能化集成系统的设备,软件和接口等的检测和验收范围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4。0、2。智能化集成系统检测应在被集成系统检测完成后进行 4,0.3.智能化集成系统检测应在服务器和客户端分别进行 检测点应包括每个被集成系统。4 0 4.接口功能应符合接口技术文件和接口测试文件的要求 各接口均应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5,检测集中监视 储存和统计功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显示界面应为中文、2、信息显示应正确、响应时间,储存时间、数据分类统计等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3 每个被集成系统的抽检数量宜为该系统信息点数的5 且抽检点数不应少于20点.当信息点数少于20点时应全部检测,4,智能化集成系统抽检总点数不宜超过1000点.5,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 6。检测报警监视及处理功能时 应现场模拟报警信号.报警信息显示应正确、信息显示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每个被集成系统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该系统报警信息点数的10、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7。检测控制和调节功能时.应在服务器和客户端分别输入设置参数、调节和控制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各被集成系统应全部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8,检测联动配置及管理功能时。应现场逐项模拟触发信号、所有被集成系统的联动动作均应安全 正确 及时和无冲突 4。0,9 权限管理功能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4。0。10 冗余功能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4 0.11、文件报表生成和打印功能应逐项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 12 数据分析功能应对各被集成系统逐项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 0。13、验收文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4、4条的规定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1,针对项目编制的应用软件文档 2,接口技术文件、3.接口测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