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智能化集成系统4。0,1,智能化集成系统的设备.软件和接口等的检测和验收范围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4,0、2.智能化集成系统检测应在被集成系统检测完成后进行,4.0.3 智能化集成系统检测应在服务器和客户端分别进行。检测点应包括每个被集成系统,4,0,4 接口功能应符合接口技术文件和接口测试文件的要求.各接口均应检测 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5,检测集中监视 储存和统计功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显示界面应为中文。2。信息显示应正确,响应时间。储存时间.数据分类统计等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3、每个被集成系统的抽检数量宜为该系统信息点数的5。且抽检点数不应少于20点、当信息点数少于20点时应全部检测,4、智能化集成系统抽检总点数不宜超过1000点,5,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6。检测报警监视及处理功能时,应现场模拟报警信号 报警信息显示应正确 信息显示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每个被集成系统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该系统报警信息点数的10、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7.检测控制和调节功能时、应在服务器和客户端分别输入设置参数。调节和控制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各被集成系统应全部检测 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8。检测联动配置及管理功能时,应现场逐项模拟触发信号,所有被集成系统的联动动作均应安全 正确,及时和无冲突,4,0.9,权限管理功能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4。0.10。冗余功能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4、0,11.文件报表生成和打印功能应逐项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 0,12,数据分析功能应对各被集成系统逐项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 4 0.13。验收文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4.4条的规定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针对项目编制的应用软件文档,2.接口技术文件。3.接口测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