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智能化集成系统4,0。1。智能化集成系统的设备.软件和接口等的检测和验收范围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4 0。2,智能化集成系统检测应在被集成系统检测完成后进行 4,0、3,智能化集成系统检测应在服务器和客户端分别进行.检测点应包括每个被集成系统、4.0,4.接口功能应符合接口技术文件和接口测试文件的要求。各接口均应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5.检测集中监视 储存和统计功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显示界面应为中文。2、信息显示应正确、响应时间.储存时间、数据分类统计等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每个被集成系统的抽检数量宜为该系统信息点数的5,且抽检点数不应少于20点,当信息点数少于20点时应全部检测.4.智能化集成系统抽检总点数不宜超过1000点,5 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6、检测报警监视及处理功能时,应现场模拟报警信号、报警信息显示应正确,信息显示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每个被集成系统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该系统报警信息点数的10.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 4.0,7。检测控制和调节功能时、应在服务器和客户端分别输入设置参数.调节和控制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各被集成系统应全部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8、检测联动配置及管理功能时,应现场逐项模拟触发信号,所有被集成系统的联动动作均应安全 正确。及时和无冲突.4。0,9.权限管理功能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 4。0。10 冗余功能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4,0,11。文件报表生成和打印功能应逐项检测 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12。数据分析功能应对各被集成系统逐项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 13、验收文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4,4条的规定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1 针对项目编制的应用软件文档,2、接口技术文件 3,接口测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