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智能化集成系统4、0。1。智能化集成系统的设备、软件和接口等的检测和验收范围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4,0 2。智能化集成系统检测应在被集成系统检测完成后进行.4、0 3,智能化集成系统检测应在服务器和客户端分别进行。检测点应包括每个被集成系统、4。0.4,接口功能应符合接口技术文件和接口测试文件的要求。各接口均应检测 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 5、检测集中监视、储存和统计功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显示界面应为中文,2,信息显示应正确 响应时间、储存时间 数据分类统计等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3 每个被集成系统的抽检数量宜为该系统信息点数的5。且抽检点数不应少于20点,当信息点数少于20点时应全部检测 4 智能化集成系统抽检总点数不宜超过1000点,5,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 6 检测报警监视及处理功能时,应现场模拟报警信号,报警信息显示应正确,信息显示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每个被集成系统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该系统报警信息点数的10,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 0.7、检测控制和调节功能时、应在服务器和客户端分别输入设置参数,调节和控制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各被集成系统应全部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 8。检测联动配置及管理功能时.应现场逐项模拟触发信号 所有被集成系统的联动动作均应安全 正确 及时和无冲突。4,0,9、权限管理功能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4、0.10、冗余功能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4,0 11 文件报表生成和打印功能应逐项检测 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12、数据分析功能应对各被集成系统逐项检测 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4,0 13,验收文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4.4条的规定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1,针对项目编制的应用软件文档,2,接口技术文件。3 接口测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