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2013条文说明修订说明.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以第83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是在.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是建设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专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北京华夏正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加集成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市万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深圳鑫王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安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寰岛中安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金智厦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是江亿,孙述璞、张青虎、濮容生 张宜、孙兰,崔晓东,杨维迅,岳子平、王家隽、刘延宁。龚代明.王冬松 杨柱石 于凡。黄与群、王辉。段文凯.吴翘。郝斌.路刚 陈海岩、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 4 智能化集成系统,5.信息接入系统、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7.信息网络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9 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2。公共广播系统。13,会议系统,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时钟系统 16、信息化应用系统,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应急响应系统。21 机房工程。22、防雷与接地、另有附录A,附录D,共4部分、本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对上版规范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智能建筑专业领域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和标准,取消了住宅。小区,智能化1章,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 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