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条文说明修订说明,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以第83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是在.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是建设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专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北京华夏正邦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加集成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市万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深圳鑫王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安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寰岛中安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金智厦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是江亿.孙述璞、张青虎 濮容生.张宜,孙兰 崔晓东.杨维迅 岳子平。王家隽、刘延宁。龚代明 王冬松 杨柱石。于凡.黄与群,王辉,段文凯.吴翘。郝斌.路刚、陈海岩,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 智能化集成系统,5。信息接入系统。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7,信息网络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9。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2,公共广播系统.13、会议系统,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时钟系统,16,信息化应用系统 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应急响应系统.21,机房工程,22 防雷与接地.另有附录A、附录D、共4部分。本规范修订过程中 编制组进行了对上版规范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智能建筑专业领域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和标准,取消了住宅,小区,智能化1章 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会议系统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 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