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条文说明修订说明,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以第83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是在,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是建设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专家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北京华夏正邦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加集成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市万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深圳鑫王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安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寰岛中安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金智厦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是江亿,孙述璞,张青虎。濮容生,张宜、孙兰,崔晓东、杨维迅,岳子平,王家隽、刘延宁,龚代明,王冬松。杨柱石。于凡,黄与群.王辉,段文凯 吴翘 郝斌.路刚、陈海岩、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智能化集成系统,5,信息接入系统、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7,信息网络系统,8 综合布线系统、9.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12。公共广播系统,13 会议系统、14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时钟系统、16,信息化应用系统。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应急响应系统。21 机房工程。22,防雷与接地.另有附录A。附录D.共4部分.本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对上版规范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智能建筑专业领域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和标准,取消了住宅,小区,智能化1章。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 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