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条文说明修订说明.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以第83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是在。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是建设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专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北京华夏正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加集成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市万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深圳鑫王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安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寰岛中安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金智厦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是江亿,孙述璞、张青虎.濮容生,张宜.孙兰.崔晓东、杨维迅、岳子平,王家隽、刘延宁。龚代明,王冬松,杨柱石 于凡。黄与群.王辉,段文凯 吴翘 郝斌。路刚。陈海岩,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智能化集成系统、5。信息接入系统 6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7 信息网络系统 8.综合布线系统,9 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 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2,公共广播系统、13、会议系统,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 时钟系统,16,信息化应用系统,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应急响应系统.21,机房工程,22 防雷与接地。另有附录A.附录D、共4部分。本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对上版规范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智能建筑专业领域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和标准 取消了住宅,小区,智能化1章,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 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编制组按章 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 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