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 of,quality.of、intelligent。building,systemsGB 50339,201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9、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2、0 2,22,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 2006、77号,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智能化集成系统,5,信息接入系统,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7,信息网络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 9.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2,公共广播系统。13、会议系统、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时钟系统,16,信息化应用系统 17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应急响应系统,21。机房工程。22.防雷与接地,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取消了住宅、小区、智能化1章、2、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3,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 完善和必要的修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邮编。100083 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同方泰德国际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赵晓宇 段文凯,吴悦明,赵凤泉.蒋健,张丹育,崔耀华.胡洪波。孙兰 张宜,顾克明,孙成群.苗占胜。姜文潭.赵济安,杨建光,王东伟 李翠萍。李晓,汪浩、林必毅。王粱东、侯移门,赵晓波,秦绪忠。吴品堃,刘洪山。王福林、李健,罗维芳。武刚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文才.谢卫 程大章 刘希清.朱立彤,瞿二澜,范同顺,周名嘉、刘芳 朱跃忠,白幸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