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of,quality、of,intelligent,building。systemsGB。50339,201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9 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2,0 2,22、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要求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智能化集成系统 5,信息接入系统.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7。信息网络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9,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 卫星通信系统。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2.公共广播系统。13、会议系统.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 时钟系统 16,信息化应用系统,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应急响应系统.21.机房工程,22.防雷与接地,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取消了住宅.小区 智能化1章,2 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3,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邮编 100083 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 同方泰德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赵晓宇。段文凯、吴悦明,赵凤泉,蒋健。张丹育。崔耀华,胡洪波.孙兰、张宜,顾克明,孙成群、苗占胜,姜文潭,赵济安。杨建光,王东伟,李翠萍,李晓、汪浩、林必毅 王粱东、侯移门,赵晓波,秦绪忠,吴品堃,刘洪山 王福林,李健。罗维芳.武刚,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文才。谢卫,程大章,刘希清。朱立彤,瞿二澜.范同顺.周名嘉.刘芳,朱跃忠、白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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