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of quality,of,intelligent.building,systemsGB.50339、201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9,2013 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12,0,2、22 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 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 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和符号 3.基本规定。4.智能化集成系统.5,信息接入系统.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7.信息网络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9 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2.公共广播系统。13 会议系统,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时钟系统,16,信息化应用系统,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20。应急响应系统,21,机房工程,22.防雷与接地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取消了住宅,小区,智能化1章,2,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3,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 邮编,100083。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同方泰德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晓宇 段文凯,吴悦明 赵凤泉。蒋健。张丹育 崔耀华 胡洪波。孙兰。张宜 顾克明。孙成群 苗占胜。姜文潭.赵济安,杨建光 王东伟。李翠萍。李晓,汪浩、林必毅、王粱东 侯移门、赵晓波 秦绪忠,吴品堃,刘洪山。王福林.李健,罗维芳,武刚。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文才。谢卫.程大章,刘希清 朱立彤、瞿二澜、范同顺、周名嘉.刘芳 朱跃忠.白幸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