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of。quality.of、intelligent.building,systemsGB、50339,201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9、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2 0,2.22,0。4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原、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 智能化集成系统.5 信息接入系统 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7.信息网络系统 8.综合布线系统.9。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12、公共广播系统、13.会议系统。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时钟系统。16 信息化应用系统,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应急响应系统 21、机房工程。22,防雷与接地.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取消了住宅 小区 智能化1章 2 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 卫星通信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3 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邮编.100083,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同方泰德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赵晓宇。段文凯。吴悦明,赵凤泉、蒋健.张丹育。崔耀华,胡洪波 孙兰 张宜,顾克明,孙成群。苗占胜 姜文潭、赵济安。杨建光.王东伟.李翠萍 李晓,汪浩.林必毅.王粱东,侯移门。赵晓波.秦绪忠,吴品堃、刘洪山,王福林。李健,罗维芳 武刚,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文才、谢卫、程大章.刘希清,朱立彤,瞿二澜、范同顺、周名嘉,刘芳。朱跃忠、白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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