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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 acceptance、of.quality、of。intelligent、building。systemsGB。50339、201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9。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12 0、2,22,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要求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 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智能化集成系统、5、信息接入系统、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7,信息网络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9、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2,公共广播系统、13 会议系统,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15,时钟系统。16 信息化应用系统 17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20。应急响应系统.21 机房工程 22。防雷与接地,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取消了住宅 小区。智能化1章,2、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 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3.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 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 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 邮编、100083 本规范主编单位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同方泰德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晓宇,段文凯。吴悦明、赵凤泉、蒋健、张丹育 崔耀华,胡洪波.孙兰、张宜,顾克明.孙成群,苗占胜、姜文潭,赵济安.杨建光、王东伟,李翠萍、李晓 汪浩、林必毅、王粱东.侯移门 赵晓波 秦绪忠,吴品堃。刘洪山、王福林、李健。罗维芳.武刚.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文才,谢卫。程大章,刘希清。朱立彤.瞿二澜 范同顺 周名嘉.刘芳 朱跃忠、白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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