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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of。quality。of.intelligent、building、systemsGB。50339。201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9.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2,0、2、22。0.4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原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 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 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智能化集成系统,5.信息接入系统,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7 信息网络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9,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12 公共广播系统。13、会议系统,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时钟系统,16.信息化应用系统,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应急响应系统,21。机房工程,22。防雷与接地,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取消了住宅。小区.智能化1章 2.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 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3,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 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 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邮编 100083、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同方泰德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晓宇 段文凯、吴悦明。赵凤泉.蒋健,张丹育,崔耀华,胡洪波、孙兰,张宜 顾克明,孙成群.苗占胜、姜文潭 赵济安,杨建光.王东伟、李翠萍,李晓 汪浩。林必毅、王粱东,侯移门 赵晓波.秦绪忠,吴品堃.刘洪山,王福林.李健、罗维芳。武刚、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文才 谢卫 程大章,刘希清,朱立彤,瞿二澜。范同顺。周名嘉。刘芳.朱跃忠,白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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