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of,quality,of.intelligent。building。systemsGB、50339。201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39、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12,0,2。22 0。4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06、77号 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智能化集成系统,5 信息接入系统。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 7。信息网络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9,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2 公共广播系统,13、会议系统,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15、时钟系统,16.信息化应用系统,17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应急响应系统.21、机房工程.22.防雷与接地。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取消了住宅.小区、智能化1章、2。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 卫星通信系统 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 3。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邮编。100083.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同方泰德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晓宇。段文凯。吴悦明、赵凤泉.蒋健.张丹育.崔耀华,胡洪波.孙兰,张宜,顾克明,孙成群。苗占胜。姜文潭、赵济安。杨建光.王东伟、李翠萍,李晓、汪浩 林必毅、王粱东、侯移门.赵晓波。秦绪忠,吴品堃 刘洪山 王福林.李健。罗维芳 武刚、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文才。谢卫.程大章,刘希清.朱立彤 瞿二澜.范同顺、周名嘉 刘芳。朱跃忠.白幸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