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acceptance,of、quality.of。intelligent。building、systemsGB,50339,2013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339 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2 0.2,22.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智能化集成系统,5,信息接入系统。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7 信息网络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9.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 卫星通信系统,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2,公共广播系统、13、会议系统。14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15,时钟系统,16.信息化应用系统,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应急响应系统。21.机房工程。22.防雷与接地。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取消了住宅,小区,智能化1章,2,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3。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 完善和必要的修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邮编,100083 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清华大学,同方泰德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晓宇,段文凯。吴悦明。赵凤泉,蒋健、张丹育。崔耀华,胡洪波、孙兰。张宜、顾克明。孙成群,苗占胜。姜文潭、赵济安.杨建光、王东伟 李翠萍 李晓.汪浩,林必毅。王粱东.侯移门、赵晓波.秦绪忠,吴品堃、刘洪山。王福林、李健,罗维芳、武刚,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文才、谢卫 程大章.刘希清、朱立彤、瞿二澜,范同顺。周名嘉、刘芳、朱跃忠。白幸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