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3、4 1 建设单位应按合同进度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工程验收.3,4,2 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按经批准的工程技术文件施工完毕,2,完成调试及自检.并出具系统自检记录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出具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完成系统试运行,并出具系统试运行报告、5.系统检测合格 并出具系统检测记录.6。完成技术培训 并出具培训记录、3、4、3 工程验收的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验收小组负责工程验收、2.工程验收小组的人员应根据项目的性质.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并应推荐组长和副组长、验收人员的总数应为单数、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不应低于验收人员总数的50。3.验收小组应对工程实体和资料进行检查 并作出正确 公正、客观的验收结论,3、4、4 工程验收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竣工图纸 2,设计变更记录和工程洽商记录。3、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和设备开箱检验记录、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试运行记录。6、系统检测记录 7、培训记录和培训资料.3。4 5。工程验收小组的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1。检查验收文件,2 检查观感质量,3,抽检和复核系统检测项目、3、4 6.工程验收的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作出检查结论 且记录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表D.0,1的规定。2,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验收资料审查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作出检查结论 且记录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表D。0 2的规定。3、应由施工单位按表填写、验收结论汇总记录。验收小组作出检查结论。且记录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表D,0,3的规定 3,4,7、工程验收结论与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验收结论应分为合格和不合格。2 本规范第3.4 4条规定的工程验收文件齐全.观感质量符合要求且检测项目合格时。工程验收结论应为合格 否则应为不合格 3.当工程验收结论为不合格时,施工单位应限期整改,直到重新验收合格,整改后仍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不得通过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