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19.0、1、本规定中所列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范围是目前通用型公共建筑物广泛采用的系统 19,0,2、在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中、高风险建筑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银行营业场所,民用机场、铁路车站 重要物资储存库等 由于这类建筑的使用功能对于安全的要求较高.因此应执行专业标准和特殊行业的相关标准。19 0,3,列入国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需要取得CCC认证证书。列入国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登记目录的产品需要取得生产登记批准书。19.0,5.综合管理系统是指对各安防子系统进行集成管理的综合管理软硬件平台、检查综合管理系统时,集成管理平台上显示的各项信息。如工作状态和报警信息等,和各子系统自身的管理计算机。或管理主机 上所显示的各项信息内容应一致、并能真实反映各子系统的实际工作状态。对集成管理平台可进行控制的子系统.从集成管理平台和子系统管理计算机.或管理主机,上发出的指令、子系统均应正确响应,具体的集成管理功能和性能指标应按设计要求逐项进行检查、19。0。6。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检测要求和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检测内容、第2款,对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检测内容的补充要求.其中第3、项.音视频存储功能检测包括存储格式,如H,264,MPEG、4等、存储方式,如集中存储,分布存储等,存储质量,如高清。标清等、存储容量和存储帧率等 对存储设备进行回放试验。检查其试运行中存贮的图像最大容量,记录速度。掉帧情况、等.通过操作试验、对检测记录进行检索,回放等,检测其功能。19。0、13 各子系统可独立建设、并可由不同施工单位实施,可根据合同约定分别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