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储罐基础沉降观测方法B.0、1,新建罐区的每台罐充水前.均应进行一次观测并做好原始数据记录 B.0,2 储罐基础沉降应安排专人定期观测。自充水开始后每天测量不应少于1次.并应做好记录。沉降观测应包括充水前.充水过程中 充满水后.放水后的全过程、B。0、3,沉降观测应采用环形闭合方法或往返闭合方法进行检查,测量精度宜采用、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m、30m,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m B,0,4.坚实地基基础.设计无要求时、第一台罐可快速充水到1,2罐高进行沉降观测 并应与充水前观测到的数据进行对照.计算出实际的不均匀沉降量,当不均匀沉降量不大于5mm.d时,可继续充水到3,4罐高进行观测.当不均匀沉降量仍不大于5mm。d时,可继续充水到最高操作液位、分别在充水后和保持48h后进行观测,沉降量无明显变化、即可放水.当沉降量有明显变化.则应保持最高操作液位。进行每天的定期观测 直至沉降稳定为止、当第一台罐基础沉降量符合要求。且其他储罐基础构造和施工方法和第一台罐完全相同,对其他储罐的充水试验,可取消充水到罐高的1,2和3,4时的两次观测,B。0、5,软地基基础,预计沉降量超过300mm或可能发生滑移失效时、应以0、6m.d的速度向罐内充水.当水位高度达到3m时,应停止充水,每天定期进行沉降观测并绘制时间,沉降量的曲线图,当沉降量减少时,可继续充水,但应减少日充水高度 当罐内水位接近最高操作液位时。应在每天清晨做一次观测后再充水 并在当天傍晚再做一次观测。当发现沉降量增加、应立即把当天充入的水放掉,并以较小的日充水量重复上述的沉降观测 直到沉降量无明显变化、沉降稳定为止,B、0、6.储罐的不均匀沉降值不应超过设计文件的要求。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储罐基础直径方向的沉降差不得超过表B。0,6的规定。支撑罐壁的基础部分不应发生沉降突变,沿罐壁圆周方向任意10m弧长内的沉降差不应大于25mm,表B,0。6、储罐基础径向沉降差允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