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 储罐基础沉降观测方法B,0、1,新建罐区的每台罐充水前 均应进行一次观测并做好原始数据记录,B、0,2。储罐基础沉降应安排专人定期观测,自充水开始后每天测量不应少于1次。并应做好记录、沉降观测应包括充水前,充水过程中 充满水后 放水后的全过程。B.0,3。沉降观测应采用环形闭合方法或往返闭合方法进行检查,测量精度宜采用、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m.30m,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m,B.0、4、坚实地基基础。设计无要求时 第一台罐可快速充水到1,2罐高进行沉降观测 并应与充水前观测到的数据进行对照,计算出实际的不均匀沉降量.当不均匀沉降量不大于5mm、d时、可继续充水到3。4罐高进行观测。当不均匀沉降量仍不大于5mm、d时。可继续充水到最高操作液位、分别在充水后和保持48h后进行观测 沉降量无明显变化.即可放水、当沉降量有明显变化、则应保持最高操作液位 进行每天的定期观测.直至沉降稳定为止 当第一台罐基础沉降量符合要求、且其他储罐基础构造和施工方法和第一台罐完全相同。对其他储罐的充水试验,可取消充水到罐高的1,2和3.4时的两次观测。B,0.5。软地基基础 预计沉降量超过300mm或可能发生滑移失效时、应以0.6m d的速度向罐内充水,当水位高度达到3m时 应停止充水。每天定期进行沉降观测并绘制时间 沉降量的曲线图、当沉降量减少时.可继续充水,但应减少日充水高度。当罐内水位接近最高操作液位时.应在每天清晨做一次观测后再充水,并在当天傍晚再做一次观测 当发现沉降量增加,应立即把当天充入的水放掉、并以较小的日充水量重复上述的沉降观测 直到沉降量无明显变化、沉降稳定为止 B、0、6。储罐的不均匀沉降值不应超过设计文件的要求 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 储罐基础直径方向的沉降差不得超过表B 0,6的规定,支撑罐壁的基础部分不应发生沉降突变 沿罐壁圆周方向任意10m弧长内的沉降差不应大于25mm,表B。0。6。储罐基础径向沉降差允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