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 储罐基础沉降观测方法B。0 1、新建罐区的每台罐充水前。均应进行一次观测并做好原始数据记录,B。0,2、储罐基础沉降应安排专人定期观测.自充水开始后每天测量不应少于1次.并应做好记录、沉降观测应包括充水前、充水过程中,充满水后,放水后的全过程,B。0 3、沉降观测应采用环形闭合方法或往返闭合方法进行检查,测量精度宜采用.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m.30m 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m、B.0,4、坚实地基基础 设计无要求时,第一台罐可快速充水到1、2罐高进行沉降观测.并应与充水前观测到的数据进行对照。计算出实际的不均匀沉降量.当不均匀沉降量不大于5mm d时。可继续充水到3,4罐高进行观测,当不均匀沉降量仍不大于5mm d时 可继续充水到最高操作液位,分别在充水后和保持48h后进行观测、沉降量无明显变化、即可放水.当沉降量有明显变化 则应保持最高操作液位、进行每天的定期观测.直至沉降稳定为止、当第一台罐基础沉降量符合要求,且其他储罐基础构造和施工方法和第一台罐完全相同、对其他储罐的充水试验。可取消充水到罐高的1,2和3,4时的两次观测。B.0、5,软地基基础、预计沉降量超过300mm或可能发生滑移失效时,应以0,6m、d的速度向罐内充水、当水位高度达到3m时 应停止充水.每天定期进行沉降观测并绘制时间、沉降量的曲线图。当沉降量减少时.可继续充水、但应减少日充水高度。当罐内水位接近最高操作液位时。应在每天清晨做一次观测后再充水。并在当天傍晚再做一次观测、当发现沉降量增加 应立即把当天充入的水放掉。并以较小的日充水量重复上述的沉降观测,直到沉降量无明显变化.沉降稳定为止、B,0,6,储罐的不均匀沉降值不应超过设计文件的要求,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储罐基础直径方向的沉降差不得超过表B。0,6的规定 支撑罐壁的基础部分不应发生沉降突变.沿罐壁圆周方向任意10m弧长内的沉降差不应大于25mm,表B,0,6。储罐基础径向沉降差允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