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居住环境3。2.1。条文提出了日照和间距要求,依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要求,高层住宅应能获得冬至日连续满窗有效日照不少于1h,多层住宅间距在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0倍,在其他地区不得小于1、2倍 并应满足该技术规定中的其他要求.3。2。2.居住区总体设计中应设2个或2个以上能连通城市道路的出入口 居住区域内主要道路应尽可能顺畅、以便消防。救护等机动车辆的转弯和出入、3 2 3.绿地具有除尘减噪,净化空间,调节人的心理、美化环境和保护生态等功能。绿地面积为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四类之和,绿地率是绿地面积与基地面积之比、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规定的绿地率,是基于多年的实践而提出的 3.2。4 居住区域内围墙通透 是因为居住区作为城市的组成部分 应起到与城市相互沟通 互为景观的作用、不能把居住区域与城市完全隔绝开来,但进行通透设计时、也应注意住房的私密性和安全性、3 2、5.3。2 6.景观设计是总体设计的组成部分、人们在重视住宅房型设计的同时,越来越关注居住区域的总体环境的造型设计,景观设计也要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指导思想,尊重自然,保护环境、体现地域文化特点.创造赏心悦目的室外空间环境。不少居住区域景观设计引入和运用水景 收到一定效果、但也有不少水景或设计不当,或管理不善 造成.死水一潭 水臭水黑,不仅有碍景观 还污染了环境 因此 本标准对水质提出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的要求,上海是水质型缺水城市 节约用水的精神应贯彻到建筑给排水设计中.景观用水水源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555的要求,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确定景观补水水源.可按上海市建筑学会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图专业委员会给排水专业组。2012年上海市节水设计 审图方面问题讨论会议纪要,中 1 室外水景补水优先采用雨水 2,保证人体健康和对卫生环境不产生负面影响,室内水景和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水景。如旱泉,高压喷雾等,可采用市政自来水补水,的要求执行,雨水利用应采用雨水入渗。收集自用,如绿地植物的浇灌。汽车及路面的洗刷等、调蓄排放等方式。3 2、7 本条所列各项管线均为居民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管线.各类管线的埋设均有各自的技术要求、总平面设计应按有关标准进行综合设计,以完善居住区域基础设施 采用地下敷设可改善居住空间环境 与现代化城市的要求相协调 3、2.8 水环境是居住环境的重要方面,对生活污水的处理、应根据周边有无城市污水管网而定。在没有污水管网时.要求生活污水达到排放指标。是为了改善本市环境 严格控制水污染,3 2。9,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有利于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 同时。也是对目前.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