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为适应本市经济发展的需要 提高住宅建设水平。满足广大市民对居住质量 居住功能。居住环境和防火安全的需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城镇新建建筑高度100m以下住宅的设计、改建、扩建城镇住宅的设计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可适用、建筑高度在100m及以上 150m以下的高层住宅 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外,其设计应进行专题论证,1。0.3、住宅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体现以人为本 可持续发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环保和海绵城市等指导思想.贯彻适用,安全、美观的设计原则.1,0、4 住宅设计应符合本市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1。0、5,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 模数化和多样化 因地制宜地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 推广装配式住宅 工业化建造技术和模数协调技术 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 6 实施全装修的新建住宅。其建筑设计与装修设计应同步进行,1。0.7。住宅设计应从建筑全寿命期考虑 宜采用.套型可变,的设计理念,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改造的可能性,1,0,8,本标准所用住宅层数的表述与相关的国家和本市规范.标准 规定相统一,涉及消防的部分应同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建筑高度。的计算要求、1,0。9、住宅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