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燃气供应系统及设备5,1.燃气供应系统5、1、1、燃气的成分,流量,压力等应满足所有用气设备的要求.5,1,2 燃气供应系统应由调压装置,过滤器.计量装置、紧急切断阀,放散 检测保护系统、温度压力测量仪表等组成。需要增压的燃气供应系统尚应设置缓冲装置和增压机.并应设置进口压力过低保护装置 5,1,3,燃气引入管应设置紧急自动切断阀和手动快速切断阀。紧急自动切断阀应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联动。备用电源发电机组的燃气管道的紧急自动切断阀应设置不间断电源、5,1 4,连接用气设备的管道上应安装配套的阀组,5,1,5 原动机与其他设备的调压装置应各自独立设置 5。1、6,联供工程所有燃气设备的计量装置应独立设置,且计量装置前应设置过滤器、5,1。7。独立设置的站房、当室内燃气管道最高压力小于或等于0、8MPa时,以及建筑物内的站房 当室内燃气管道最高压力小于或等于0 4MPa时,燃气供应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5 1 8.独立设置的站房。当室内燃气管道最高压力大于0.8MPa且小于或等于2,5MPa时,以及建筑物内的站房 当室内燃气管道最高压力大于0,4MPa且小于或等于1.6MPa时。燃气管道及其管路附件的材质和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和无缝钢制管件,2,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管道与设备,阀门的连接应采用法兰连接或焊接连接.3.管道上严禁采用铸铁阀门及铸铁附件、4.焊接接头应全部进行射线检测和超声检测.并应合格、5,1。9。当联供工程站房设置在屋顶时,燃气管道可敷设于管道井内或沿有检修条件的建筑物外墙。柱敷设 管道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外敷设的燃气管道应计算热位移,并应采取热补偿措施。2 燃气立管应安装承受自重和热伸缩推力的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3 管道竖井应靠建筑物外墙设置.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 00h的不燃烧体 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4 管道竖井的外墙上 每楼层均应设置通向室外的百叶窗、5.管道竖井内的燃气立管上不应设置阀门.5。1 10。燃气管道不得穿过防火墙,封闭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易燃易爆品仓库,变配电室。电缆沟.烟道和进风道等 5。1,11。燃气管道穿过楼板 楼梯平台,隔墙时,应安装在钢套管中,套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