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5,竣工验收12。5 1.联供工程试运行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总体竣工验收,12、5,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规范为依据,12。5 3。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政府有关部门 设计 施工.监理和调试、主要设备供应商,运行管理等相关单位参加.12,5,4。竣工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1,开工报告 2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记录.3。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文件,4、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容器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进场检查验收单和检验试验记录。主要设备的出厂设计文件和图册,5,现场设备、管道安装施工检查,检验和调试记录.6、焊接工程工艺评定,作业指导书.无损检测以及验收记录,7。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试验记录、8 设备及管道防腐,绝热检查验收记录.9、设备试运转,调试以及功能性试验和检测记录。10,单机 分系统及整套系统试运行记录,11。检验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记录。12 消防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材料 13 主要设备操作和保养手册.零备件手册,14、竣工测量报告和竣工图。15,工程竣工报告,16.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12,5、5,验收材料的内容应完整。准确 有效,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12 5 6,竣工验收应按设计。竣工图纸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 竣工图纸应真实,准确、工程量应符合合同的规定.12.5.7.设施和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的要求,无明显的外观质量缺陷.且保养应完善,12.5,8,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投诉和检验多次才合格的项目,应进行重点验收 12,5.9,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按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备案,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竣工资料 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移交工作 并应将所有竣工资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