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竣工验收12.5 1。联供工程试运行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总体竣工验收。12、5 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规范为依据,12,5,3、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 政府有关部门.设计.施工、监理和调试,主要设备供应商.运行管理等相关单位参加、12.5.4、竣工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1。开工报告,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记录。3,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文件 4 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容器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查验收单和检验试验记录。主要设备的出厂设计文件和图册.5、现场设备,管道安装施工检查,检验和调试记录,6,焊接工程工艺评定。作业指导书。无损检测以及验收记录.7,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试验记录,8,设备及管道防腐。绝热检查验收记录、9、设备试运转 调试以及功能性试验和检测记录.10,单机,分系统及整套系统试运行记录 11,检验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记录,12、消防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材料 13 主要设备操作和保养手册 零备件手册,14,竣工测量报告和竣工图 15 工程竣工报告,16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12、5。5 验收材料的内容应完整 准确、有效,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12,5 6,竣工验收应按设计 竣工图纸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竣工图纸应真实,准确.工程量应符合合同的规定.12、5.7、设施和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的要求。无明显的外观质量缺陷、且保养应完善,12 5,8,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投诉和检验多次才合格的项目,应进行重点验收。12。5 9,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按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备案,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竣工资料 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移交工作 并应将所有竣工资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