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4。设备调试及试运行12、4,1 联供工程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初步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调试,在调试前应制定完整的调试方案 调试应按单机调试 分系统调试和整套系统联合调试的次序进行。未完成上一步调试内容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调试工作 12、4,2。单机调试应由设备厂商负责实施。分系统和整套系统调试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12,4,3 调试前.应对主设备安装,汽水系统管路连接,油系统管路连接.烟气系统管路连接、燃气系统管路连接。电气接线以及通风系统,消防系统。控制系统等进行安装工程的检查且验收合格,土建工程应完工,地面应清扫完成.12.4.4。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规定进行测试 12。4.5,燃烧设备调试时,应根据设备吹扫能力和烟道尺寸,长度确定停机后再启动的间隔时间.12、4,6、联供工程设备单机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 应制定单机调试方案或操作规程.2 设备及管道的保温工作应完成、管道支吊架应调整到位,3 调试需要的动力 介质,材料、机具,检验用仪器应符合设备调试要求。4、调试范围内的施工脚手架应全部拆除、现场应清理干净 现场沟道、孔洞的盖板应齐全.正式的平台、楼梯,通道。栏杆应安装完毕.5.现场正式照明应完善 事故照明系统应处于备用状态 6.对调试设备在试运转时可能对人身或机械设备造成损伤的部位、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7.现场消防器材应齐备,消防水系统水源和压力应达到要求,并应处于备用状态 8、现场排水系统及设施应能正常使用,积水应能排至厂站外.12.4,7,联供工程设备单机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1、转动设备的电气接线检查和逻辑功能调校,2、电动或气动控制阀门的控制接线检查和逻辑功能调校。3,控制仪表的现场校验.4。设备的联锁保护校验.5,阀门单体动作试验、6.电机的首次试运转,7、单机试运转记录整理及验收 12、4,8,发电机组启动调试应按说明书的要求依序进行,首次点火 定速及空负荷调试应包括下列工作、1。原动机启动 盘车吹扫和摩擦检查 2,机组打闸试验.包括就地打闸和远方打闸试验,3 首次点火试验,4 机组满速空负荷试验。5。发电机组并网前试验,6。燃烧调整试验,7 机组停机试验 8.机组各系统运行状态检查。12,4,9、发电机组的带负荷调试应包括下列工作,1。发电机组并网调试、2,发电机组升负荷调试及满负荷试验,3。原动机的燃烧调整 4 发电机组的甩负荷试验。12,4,10.满负荷调试阶段、发电机组还应进行下列试验。1 发电机组并网模式试验,2,发电机组孤网模式试验.3 发电机组的并网、孤网双模式切换试验 12.4。11.燃气发电机组的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1,机组各子系统的校准和调校、2 机组内部安全保护系统的测试、3,机组控制器的调试、4 机组内部逻辑和功能的调试.5,主断路器和并联系统的调试。包括并网的调试.6。机组的性能测试。包括转速调节.电压调节,升 减,负荷能力等.7 输入和输出信号通讯的测试 8 带负荷运行测试,12 4,12 联供系统发电机组的启动试运行调试应包括下列工作。1、整套启动试运行前的条件检查及首次启动准备,2.首次点火、定速及空负荷调试,3,发电机组的并网及带负荷试验。4 连续满负荷的可靠性考核试运行 12.4 13。当联供系统配套余热锅炉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 T、5437的有关规定进行调试 12。4 14,余热锅炉,冷、温 水机组应分别进行下列制冷工况和供热工况的运行调试,1,利用冷却水余热,2.利用烟气余热。3.同时利用冷却水余热和烟气余热 4 直接燃烧燃气 12。4,15 联供工程分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1。应制定分系统调试方案 2.机组运行规程应制定完毕,运行人员应经培训具备上岗能力。3.单机调试完成并应经静态验收合格.4 有关的手动。电动、气动。液动阀件应调整试验合格,名称及开 闭方向标识应清晰、5 设备及系统应命名挂牌 管道介质流向应标识清晰,6。应具备可靠的操作和动力电源、7。各水位计和油位计应有最高限值、最低限值和正常工作位置的标志,8,转动机械应加注符合要求的润滑油脂、且油位正常.9、参与调试的各种容器应进行清理和冲洗,10、消防系统应可靠投运,12,4.16.联供工程分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系统.1 烟风系统.2,给排水系统、3、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4,建筑消防系统。5 燃气供应系统。6。发配电系统,7,控制系统。8 制冷系统 9 制热系统 12,4,17.联供工程分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1、系统设备的联锁保护校验.2、系统阀门的联锁动作试验.3,电机的带负载试运转。4 泵或风机的首次试运转、5 系统管道的循环。加药、冲洗 12,4,18 联供工程综合试运行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1。综合试运行前应制定详细的综合试运行方案,2。联供工程应整体施工,经验收合格、3。分系统应调试完毕,并应经验收合格.4,通风系统和消防系统应投运.5.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投运、6,进,排气口应干净无杂物,7,冷,热用户端应具备运行条件.12、4.19 综合试运行调试前的条件检查及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1。应进行现场试运条件检查。安全。健康。环境等方面应符合规定,包括本规范第12 4,7条和第12。4,9条、2,机务专业条件检查 3.电气专业条件检查、4,控制专业条件检查,5.联供系统联锁试验.6,燃气置换供应至原动机进口侧,12,4 20.系统试运行应在综合试运行调试完成后进行。系统试运行连续时间不宜小于72h.当不能连续满负荷时,试运行负荷应在试运行方案中明确、12.4 21,当联供系统由多台机组组成时。应进行联供系统所有机组的并列。解列特性测试,12,4,22,联供工程试运行结束后应进行整套系统的性能测试 性能测试应包括下列指标.1、主要设备额定出力。2。主要设备能源利用效率。3.单套联供系统最大制冷量、制热量、4。联供工程最大制冷量 制热量、5,联供系统一次能源综合利用率.6 主要设备烟气排放参数。7。主要设备噪声值 8,主要设备振动值,12.4,23.设备调试及试运行应进行记录,并应整理后存档,调试记录资料应包括单机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整套系统启动调试大纲。分系统调试方案或措施.调试质量验收签证.调试报告、特殊试验方案及报告、并网试验方案及报告和性能试验方案及报告等.12.4,24.对整套系统启动试运行中发现的系统性缺陷应在试运行后及时整改,对于运行中属于影响试运行安全且必须立即解决的问题、应停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