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燃气供应系统及设备5,1,燃气供应系统5,1。1、燃气的成分。流量,压力等应满足所有用气设备的要求,5,1.2。燃气供应系统应由调压装置 过滤器.计量装置,紧急切断阀,放散 检测保护系统。温度压力测量仪表等组成,需要增压的燃气供应系统尚应设置缓冲装置和增压机,并应设置进口压力过低保护装置.5.1,3。燃气引入管应设置紧急自动切断阀和手动快速切断阀 紧急自动切断阀应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联动、备用电源发电机组的燃气管道的紧急自动切断阀应设置不间断电源,5 1,4,连接用气设备的管道上应安装配套的阀组 5 1、5。原动机与其他设备的调压装置应各自独立设置.5。1、6 联供工程所有燃气设备的计量装置应独立设置 且计量装置前应设置过滤器。5 1、7。独立设置的站房。当室内燃气管道最高压力小于或等于0、8MPa时 以及建筑物内的站房,当室内燃气管道最高压力小于或等于0。4MPa时,燃气供应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5,1 8 独立设置的站房、当室内燃气管道最高压力大于0 8MPa且小于或等于2,5MPa时.以及建筑物内的站房、当室内燃气管道最高压力大于0,4MPa且小于或等于1 6MPa时 燃气管道及其管路附件的材质和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燃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和无缝钢制管件.2、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管道与设备 阀门的连接应采用法兰连接或焊接连接,3 管道上严禁采用铸铁阀门及铸铁附件,4,焊接接头应全部进行射线检测和超声检测。并应合格 5,1,9,当联供工程站房设置在屋顶时,燃气管道可敷设于管道井内或沿有检修条件的建筑物外墙,柱敷设、管道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外敷设的燃气管道应计算热位移。并应采取热补偿措施.2,燃气立管应安装承受自重和热伸缩推力的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 3 管道竖井应靠建筑物外墙设置。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4。管道竖井的外墙上 每楼层均应设置通向室外的百叶窗,5,管道竖井内的燃气立管上不应设置阀门、5,1。10。燃气管道不得穿过防火墙。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易燃易爆品仓库、变配电室,电缆沟.烟道和进风道等、5,1 11。燃气管道穿过楼板,楼梯平台.隔墙时,应安装在钢套管中.套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