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3,供配电系统8 3.1.电源电压等级与供电回路数应根据工厂建设规模 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确定,8,3。2,工厂宜采用10kV或35kV供电,当采用35kV供电时,应直降至低压配电电压,低压配电宜采用380V,220V,8、3.3。变电所宜靠近负荷中心、可建在车间附房内、8。3.4.变配电所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宜采用分段单母线接线,相邻低压母线之间宜设置低压联络线.8。3,5。变压器宜选择D,yn11接线组别的三相配电变压器.8,3.6,当采用电力电容器作为无功补偿装置时.容量较大,负荷平稳且经常使用的用电设备的无功负荷宜采用就地补偿,补偿基本无功功率的电容器组 应在变配电所内集中补偿。8,3.7.工厂配电应采用放射式配电 当部分用电设备距供电点较远,而彼此相距很近 容量很小的次要用电设备。可采用链式配电,但每一回路环链设备不宜超过5台.其总容量不宜超过10kW。容量较小的用电设备的插座。采用链式配电时,每一条环链回路的设备数量可增加、8 3 8,平行的生产流水线或互为备用的生产机组.应根据生产要求。宜由不同的回路配电.同一生产流水线的各用电设备 宜由同一回路配电 8。3.9、车间负荷计算宜采用需要系数法。需要系数可通过计算或设备参数确定.消防设备与火灾时必然切除的设备应取其大者计入总设备容量 8、3 10、室内配电干线敷设方式宜采用电缆桥架明敷设,消防设备配电干线应采用封闭槽式桥架。在有腐蚀和特别潮湿的场所 所采用的电缆桥架应根据腐蚀介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室外宜采用电缆沟或直接埋地敷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