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市政公用设施与管线工程6,1,管线工程规划、管线工程规划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6.1、1,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应当编制道路管线工程综合规划、6,1.2。规划区内的电力,电信.给水,排水,燃气等各种管线须采取埋地敷设方式铺设管线、已有的架空线结合城市改建逐步改造为地下敷设.6,1 3,根据消防规划要求集中统一设置居住社区消防系统。市政管网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地段,应单独设置消防泵和消防水池。以保证建筑物室外消防用水及多层建筑物室内消防用水的需要。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和有特殊消防要求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可单独设置,6,1、4 通信管线应采用综合沟共沟敷设、6,1 5、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应当同步规划设计和配套实施管线工程。管线单位应当充分考虑管线预留。管孔数 横穿接口等。新建桥梁应当根据管线规划要求.预留管线通过的位置、6,1、6,新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旧城区采用截流制,工业污水 医疗污水应自行处理达标后方允许排放,其余生活污水集中至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6,2、地下管线交叉和处理,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在规划上产生交叉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6.2、1,相对次要管线避让相对主要管线,6 2、2,弯曲管线避让不易弯曲管线 6,2.3,压力管线避让重力管线.6 2 4。要求低的管线避让技术要求高的管线.6,2,5.临时性管线避让永久性管线 6,3,管线设置规定,6 3 1,管线埋设顺序按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管。给水配水管 污水排水管。燃气输气管,给水输水管.雨水排水管,当各类管线交叉时、其垂直排序由浅入深宜为、电力管线,电信,燃气管线,给水管线 雨水管线.污水管线。各类管线不应在垂直方向上重叠直埋敷设 6、3.2 管线埋设根据不同道路红线宽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1,道路红线宽度小于30米,含30米,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在城市道路单侧布置,2.道路红线宽度30米、40米.含40米,时.给水管宜在城市道路两侧布置.其它市政工程管线宜在城市道路单侧布置、3.道路红线宽度40米、50米.含50米,给水管。燃气管.雨水管和污水管宜在城市道路两侧布置,4,道路红线宽度大于50米,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宜分别布置在城市道路两侧、6、3、3。集中统一建设的居住社区。必须在社区内按规划要求集中统一建设市政管线地下管廊 统一考虑配置市政管线.市政管廊应与社区整体工程同步验收,6。3 4,管道埋设深度应当根据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以及与其他管道的交叉等因素确定。管顶至机动车道路路面垂直距离不宜少于0、7米。6,3 5,燃气管道应当单独直埋.不得进入综合管沟.禁止沿高压走廊,电缆沟道或者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液体埋场下敷设燃气管道。6,3。6 地下管线检查井设置。不得妨碍相邻管线通过或者影响附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并与道路衔接平顺 6,3。7,在人行道应当预留行道树的位置.道路上的路灯杆,指路牌等立杆。其中心应当固定在人行道距路缘石边缘0,5米的位置上,6。3、8。地下管线埋设的深度和架空线设置的高度,各类管线的水平间距,垂直间距以及与建筑物、构筑物.树。林,木等的间距,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执行。6.3,9,各类市政工程管线的覆土厚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1、横向穿越车行道时,其覆土厚度应满足表6、1的规定,并不得小于.0,75米,表6.1,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m。序号,1、234567管线名称,电力管线、电信管线.热力管线 燃气 管线 给水。管线、雨水,排水 管线 污水.排水,管线,直埋.管沟。直埋。管道 直埋.管沟,最小,覆土。深度。人行。道下 0、500,400 700。500。500,200 600。600 600、60车行.道下,0。700.500.800、700,700,200.800、700 700。70 2、沿城市道路路缘石埋设的城市公共照明系统的低压电源线路,其覆土厚度不小于 0、5、米 车行道下的10千伏及以上直埋电力电缆和塑料管道的覆土深度不宜小于1米。3。与城市道路中心线平行埋设的其他市政工程管道.线。的覆土厚度应满足表6,1的最小规定值。并不得小于0、7米,6.4。架空线的规划控制,6,4。1.在本市下列范围内。不得新建架空线工程 龙景区、迎龙区,主要铁路客运站。主要客运港口码头,江滨一路、江滨二路。风景名胜区 解放街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范围.6 4,2,架空线设置的规划要求,在第6 4。1条规定范围外架空设置的电力电缆和信息线缆.应当采用单杆多回路方式,沿城市道路,公路和河流两侧架设.避免跨越城市道路.公路和河流,架空线的杆塔应当整齐。规则排列,设置牢固,符合市容景观要求、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条件下。新建架空线应当与现有架空线合杆架设.避免增设杆塔。6,5、管线通过桥梁和隧道的要求、6.5、1 新建、扩建桥梁和隧道的 应当根据规划要求,预留管线通过的位置.在桥梁和隧道的人行道下,应当预留埋设电力电缆管道和信息线缆管道,6。5 2、管线在桥梁上和隧道内通过的,应当符合有关的技术规范、保证桥梁和隧道的安全以及正常的维修、养护,并不得影响市容、6 6 相关协调措施 6、6,1.管线工程需穿越城市道路、公路,铁路 人防设施 河道,绿.林、地、或者涉及消防安全.净空控制、树。林 木保护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协商采取相应的防护或者安全措施,6,6,2,燃气工程涉及的储配站。门站,调压站。液化石油气站。瓶装供应站,瓶组站等选址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的防火规范.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关于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的规定 6,7,申请道路开口、建设场地机动车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6.7,1。应在场地周边较低级别的道路上安排。如需在不同等级的道路上开设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动车出入口时 应当按照道路等级由低到高的顺序安排.6。7.2,距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直线段起点不应小于70米。6 7、3 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6、7,4.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米.6。7,5,距人行过街天桥 人行过街隧道,人行横道线不应小于20米。6、7、6。距铁路口,桥梁,隧道,引道端点等不应小于50米。6。7 7 应有良好通行条件.当场地出入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场地外道路连接,6、8,有关无障碍设计、新建城市道路应当按照,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设计和建设方便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坡道及其标志,道路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在公共活动中心区、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2,5m 纵坡不应大于2,5。6,9,公交停靠点规划、公交停靠点应统一规划布点、主,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需设公交停靠点时 原则上采用港湾式停靠点,并应符合以下技术规定,6、9.1。路段上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面错开30米 6,9、2,公交站点原则上放在交叉口出口道,出口道右侧展宽时、应设在展宽段向前15米处 若没有展宽段则停靠站在主干路上距停车线不小于40米,在次。支路上不小于20米、6,9.3,公交站应设置在平坡或坡度不大于1、5 的坡道上、当地形条件受限制时.坡度最大不超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