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说明一.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 规定、自1999,年12。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我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强的现实指导作用。但随着我市近几年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发展定位的明确,国家,省有关政策的调整、以及我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该。规定.有部分内容已与我市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为此,依据国家 省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 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清远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对,规定,进行修订、二、规定。主要包括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内容,本次修订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新增第五章,居住区公共设施 第九章 景观与环境.完善建筑间距规定、适当调整停车位指标及相关内容 完善容积率。绿地率的计算规则,对、规定.中原有章节进行分类与合并。并根据近几年国家.省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章节内容进行了增删,加强措辞的严谨性。三。本次修订过程、2009。年12。月21 日、市规划局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新修订的,规定 进行了讨论并修改 并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2010,年5 月27 日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新,规定,内容,参会人员22。人,其中21,票赞成,2010。年7.月14,日市政府批复。清府函。2010,104,号、同意。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公布实施、清远市城乡规划局,二0。一0、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