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说明一、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以下简称.规定。自1999,年12,月1 日起实施以来、对我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强的现实指导作用、但随着我市近几年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 城市发展定位的明确。国家.省有关政策的调整、以及我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该、规定,有部分内容已与我市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为此、依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清远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对、规定.进行修订 二、规定,主要包括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市政管理等方面内容.本次修订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新增第五章。居住区公共设施,第九章、景观与环境.完善建筑间距规定,适当调整停车位指标及相关内容,完善容积率,绿地率的计算规则,对。规定,中原有章节进行分类与合并,并根据近几年国家、省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章节内容进行了增删、加强措辞的严谨性,三、本次修订过程,2009。年12 月21。日。市规划局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新修订的、规定。进行了讨论并修改 并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2010。年5。月27,日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新。规定、内容 参会人员22。人 其中21,票赞成 2010.年7。月14 日市政府批复。清府函、2010.104,号、同意.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公布实施,清远市城乡规划局,二0 一0.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