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说明一,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1999,年12,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我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强的现实指导作用。但随着我市近几年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发展定位的明确。国家。省有关政策的调整,以及我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该。规定。有部分内容已与我市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为此,依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清远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对。规定。进行修订。二。规定。主要包括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内容,本次修订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新增第五章,居住区公共设施。第九章,景观与环境。完善建筑间距规定。适当调整停车位指标及相关内容,完善容积率。绿地率的计算规则,对。规定,中原有章节进行分类与合并,并根据近几年国家。省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章节内容进行了增删,加强措辞的严谨性,三。本次修订过程。2009。年12,月21,日,市规划局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新修订的,规定。进行了讨论并修改。并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2010。年5。月27。日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新。规定,内容。参会人员22。人,其中21,票赞成。2010。年7。月14。日市政府批复,清府函,2010,104。号,同意,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公布实施。清远市城乡规划局,二0。一0。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