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说明一 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以下简称 规定,自1999。年12 月1 日起实施以来、对我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强的现实指导作用、但随着我市近几年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发展定位的明确、国家、省有关政策的调整,以及我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该、规定.有部分内容已与我市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为此,依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 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 并结合清远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对、规定。进行修订。二,规定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内容。本次修订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新增第五章 居住区公共设施 第九章,景观与环境、完善建筑间距规定。适当调整停车位指标及相关内容,完善容积率。绿地率的计算规则 对.规定。中原有章节进行分类与合并。并根据近几年国家,省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章节内容进行了增删。加强措辞的严谨性 三 本次修订过程、2009,年12,月21 日 市规划局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新修订的、规定、进行了讨论并修改,并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2010、年5,月27.日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新。规定、内容,参会人员22,人,其中21,票赞成、2010、年7、月14。日市政府批复、清府函。2010、104,号、同意,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公布实施、清远市城乡规划局.二0.一0,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