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说明一,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1999.年12.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我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强的现实指导作用、但随着我市近几年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发展定位的明确。国家。省有关政策的调整,以及我市总体规划的修编 该、规定.有部分内容已与我市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为此、依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清远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对、规定,进行修订。二,规定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内容。本次修订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新增第五章。居住区公共设施.第九章,景观与环境。完善建筑间距规定,适当调整停车位指标及相关内容、完善容积率.绿地率的计算规则,对、规定.中原有章节进行分类与合并.并根据近几年国家,省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章节内容进行了增删 加强措辞的严谨性.三,本次修订过程,2009。年12、月21。日、市规划局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新修订的。规定。进行了讨论并修改.并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2010.年5.月27、日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新,规定,内容、参会人员22。人、其中21,票赞成.2010 年7.月14、日市政府批复,清府函 2010,104 号,同意,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公布实施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二0、一0 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