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说明一。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1999,年12,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我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强的现实指导作用,但随着我市近几年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发展定位的明确 国家,省有关政策的调整,以及我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该.规定,有部分内容已与我市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为此,依据国家 省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清远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对.规定.进行修订。二,规定,主要包括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内容.本次修订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新增第五章,居住区公共设施.第九章,景观与环境 完善建筑间距规定。适当调整停车位指标及相关内容,完善容积率。绿地率的计算规则、对,规定.中原有章节进行分类与合并,并根据近几年国家.省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章节内容进行了增删,加强措辞的严谨性 三,本次修订过程.2009。年12、月21 日。市规划局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新修订的,规定。进行了讨论并修改.并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2010。年5、月27。日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新 规定,内容、参会人员22、人 其中21,票赞成,2010,年7。月14.日市政府批复.清府函。2010,104 号、同意 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公布实施,清远市城乡规划局、二0,一0.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