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说明一,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1999、年12、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我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强的现实指导作用,但随着我市近几年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 城市发展定位的明确、国家、省有关政策的调整、以及我市总体规划的修编 该。规定.有部分内容已与我市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为此、依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清远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对、规定.进行修订 二,规定,主要包括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新增第五章.居住区公共设施。第九章、景观与环境,完善建筑间距规定 适当调整停车位指标及相关内容.完善容积率.绿地率的计算规则.对、规定.中原有章节进行分类与合并。并根据近几年国家,省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章节内容进行了增删.加强措辞的严谨性,三,本次修订过程、2009,年12 月21。日,市规划局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新修订的,规定。进行了讨论并修改.并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2010 年5。月27、日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新、规定,内容.参会人员22,人、其中21,票赞成.2010。年7,月14 日市政府批复。清府函 2010.104,号,同意 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公布实施,清远市城乡规划局,二0。一0,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