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说明一,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1999.年12。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我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强的现实指导作用,但随着我市近几年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发展定位的明确.国家,省有关政策的调整.以及我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该 规定,有部分内容已与我市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为此.依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 并结合清远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对、规定,进行修订 二,规定,主要包括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内容。本次修订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新增第五章,居住区公共设施 第九章.景观与环境,完善建筑间距规定,适当调整停车位指标及相关内容、完善容积率、绿地率的计算规则,对 规定、中原有章节进行分类与合并,并根据近几年国家,省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章节内容进行了增删.加强措辞的严谨性、三 本次修订过程,2009、年12,月21.日,市规划局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新修订的,规定。进行了讨论并修改.并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2010.年5 月27,日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新、规定.内容,参会人员22,人。其中21。票赞成.2010,年7、月14 日市政府批复.清府函、2010,104。号。同意、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公布实施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二0,一0,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