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说明一,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1999。年12,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我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强的现实指导作用.但随着我市近几年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发展定位的明确,国家,省有关政策的调整、以及我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该、规定,有部分内容已与我市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为此。依据国家 省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清远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对、规定。进行修订。二。规定。主要包括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内容。本次修订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新增第五章 居住区公共设施.第九章.景观与环境。完善建筑间距规定,适当调整停车位指标及相关内容,完善容积率.绿地率的计算规则,对 规定.中原有章节进行分类与合并 并根据近几年国家.省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章节内容进行了增删,加强措辞的严谨性,三.本次修订过程。2009,年12.月21、日 市规划局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新修订的 规定 进行了讨论并修改。并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2010.年5.月27.日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新、规定 内容。参会人员22、人 其中21。票赞成 2010,年7,月14,日市政府批复,清府函,2010,104、号,同意。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公布实施,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二0。一0、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