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说明一。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1999。年12 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我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强的现实指导作用,但随着我市近几年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发展定位的明确.国家.省有关政策的调整.以及我市总体规划的修编 该,规定,有部分内容已与我市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 为此、依据国家 省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 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清远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对.规定、进行修订。二.规定.主要包括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内容,本次修订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新增第五章、居住区公共设施,第九章.景观与环境,完善建筑间距规定、适当调整停车位指标及相关内容。完善容积率。绿地率的计算规则,对,规定,中原有章节进行分类与合并 并根据近几年国家 省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章节内容进行了增删、加强措辞的严谨性,三.本次修订过程。2009,年12,月21,日,市规划局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新修订的.规定 进行了讨论并修改。并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2010 年5.月27,日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新、规定.内容,参会人员22。人、其中21,票赞成,2010 年7,月14,日市政府批复。清府函,2010、104。号 同意.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公布实施,清远市城乡规划局.二0 一0、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