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说明一.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以下简称.规定.自1999。年12。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我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强的现实指导作用、但随着我市近几年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 城市发展定位的明确.国家,省有关政策的调整 以及我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该、规定。有部分内容已与我市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 为此,依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清远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对。规定,进行修订。二,规定.主要包括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市政管理等方面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新增第五章。居住区公共设施。第九章、景观与环境,完善建筑间距规定、适当调整停车位指标及相关内容 完善容积率.绿地率的计算规则,对、规定.中原有章节进行分类与合并 并根据近几年国家,省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章节内容进行了增删、加强措辞的严谨性.三.本次修订过程,2009.年12.月21、日、市规划局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新修订的,规定,进行了讨论并修改 并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2010。年5.月27.日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新。规定。内容、参会人员22,人、其中21、票赞成.2010、年7。月14,日市政府批复,清府函、2010 104、号、同意。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并公布实施。清远市城乡规划局、二0,一0,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