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说明一.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1999 年12,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我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强的现实指导作用.但随着我市近几年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 城市发展定位的明确、国家 省有关政策的调整 以及我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该.规定 有部分内容已与我市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为此、依据国家 省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清远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对.规定,进行修订.二,规定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新增第五章.居住区公共设施,第九章。景观与环境,完善建筑间距规定.适当调整停车位指标及相关内容,完善容积率.绿地率的计算规则.对.规定.中原有章节进行分类与合并,并根据近几年国家,省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章节内容进行了增删.加强措辞的严谨性,三,本次修订过程.2009,年12,月21 日,市规划局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新修订的 规定。进行了讨论并修改。并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2010。年5,月27。日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新.规定、内容,参会人员22、人.其中21.票赞成 2010,年7、月14、日市政府批复,清府函,2010。104。号.同意。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公布实施。清远市城乡规划局,二0 一0.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