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三十三条,在市区内的各项建设.必须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予办理开工手续、第三十四条.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程序是 一 建设单位或个人持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土地使用证件,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要求提出规划设计要求.二,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编制设计方案.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进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三,建设单位或个人报送施工图纸和有关文件。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三十日内完成审查,确认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有关部门申请开工。批准后.将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公示并在现场放好灰线。经市规划局现场检验、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方可破土动工、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申请对基槽或桩孔进行验线,对基础进行复验。符合条件的,方可继续进行建设,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市规划部门应参加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检验,第三十七条、在市城市规划区内 居民新建.扩建.改建 翻建私有住房,应向城市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申请。由城市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征求四邻意见,并签署意见后、持土地使用证件,在市区的,还应持房产证件,户籍证件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效,一 非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放或委托发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发放的。二,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六个月未进行施工建设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三,获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超过规定的使用期限的,四 通过买卖,转让的方式取得的、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 必须按照资格证书的规定承接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工程.并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需要变更施工图的.凡涉及到建设工程的平面图。立面、层数 高度,外形,色彩、室外装修材质,结构类别等重大变更的,必须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第四十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进行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和服从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相关的设计,施工单位 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不得隐瞒和阻挠。检查人员有责任为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城市规划管理检查人员执行任务时,必须持省政府颁发的 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方可进行检查.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