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信阳市城市规划区规划管理工作.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河南省 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结合信阳市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 在信阳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市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和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其具体范围在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信阳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乡.镇 属城市规划管理区 不再另行划定市规划区 本规定所称各项建设,是指新建 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架空杆线.铁路,道路 桥涵,人防.防洪,公园。城市绿化.地下管线,大型广告设施等。第三条,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规划,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保护风景名胜的法律,法规。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项建设 必须符合.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保护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第四条,城市规划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地利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空间资源 保护耕地 节约用地、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先行,提高城市建设的综合效益。三,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保护优秀历史 文化遗产和自然风貌。创造优美.协调的城市景观 四 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相结合 并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五、健全城市功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第五条,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具备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不得妨碍城市规划的实施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包括各类开发区建设,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乡镇企业建设,乡村公路建设和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都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 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城市建设年度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第六条.城市规划工作实行集中领导,统一管理 信阳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第七条,城市规划实行公示制度,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重要的详细规划 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大型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公共绿地规划,广场规划 旧城改造的详细规划,居住小区规划,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年度建设规划在编制前 审批后以及重要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建设在审批前及审批后应向社会公示.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