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为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筑工程安全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复工复产时间安排,按照。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 第4号,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除疫情防控必需的各类企业外,其他企业2020年2月9日24时前不得开工,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时间安排如下 一,工业企业、2月10日、本地员工为主,本地产业链完整的工业企业,2月17日.来自疫区员工少,本地产业链较为完整的工业企业。2月24日,其他工业企业,二。服务业企业.2月17日,三星级以上宾馆、提供送餐外供连锁性餐饮企业。不设堂餐.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24日、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 典当行 融资租赁公司 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3月2日。科技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复产的服务业企业 经营性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 小型门店.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三。建设工程,2月25日、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等。3月6日 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设工程,3月16日,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 有关企业复工复产名录详见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方案、二.复工复产条件,所有拟复工企业和工程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纳入全市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统,并具备下列条件,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 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2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 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 做好员工排查登记,安排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省内其他地市返郑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7天、实施制定错峰返岗措施.坚持体温筛查 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四。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三,复工复产审批监管、各县。市,区,开发区成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 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 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联合审核小组。集中办公.集中受理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申请,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建设工程由企业或业主单位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3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 并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 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 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对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适时调整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特此通告.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