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为有效控制传染源 切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筑工程安全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复工复产时间安排.按照,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第4号 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除疫情防控必需的各类企业外、其他企业2020年2月9日24时前不得开工 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时间安排如下,一 工业企业,2月10日,本地员工为主,本地产业链完整的工业企业,2月17日 来自疫区员工少.本地产业链较为完整的工业企业,2月24日 其他工业企业,二.服务业企业。2月17日.三星级以上宾馆,提供送餐外供连锁性餐饮企业。不设堂餐、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含一般物流 电商物流 仓储物流等。2月24日,融资担保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 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3月2日,科技服务业企业 暂缓复工复产的服务业企业 经营性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小型门店。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 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 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三。建设工程.2月25日 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等,3月6日 一般民生工程 包括安置房等建设工程、3月16日.其他工程 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 有关企业复工复产名录详见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方案、二,复工复产条件。所有拟复工企业和工程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纳入全市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 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二 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 购置配备不少于2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做好员工排查登记,安排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省内其他地市返郑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7天,实施制定错峰返岗措施 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四,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 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 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三。复工复产审批监管.各县.市。区,开发区成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联合审核小组、集中办公,集中受理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申请,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建设工程由企业或业主单位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3日内完成审核 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 并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 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对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 适时调整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