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为有效控制传染源 切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筑工程安全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复工复产时间安排。按照,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第4号。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除疫情防控必需的各类企业外 其他企业2020年2月9日24时前不得开工.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时间安排如下,一,工业企业,2月10日,本地员工为主。本地产业链完整的工业企业。2月17日.来自疫区员工少.本地产业链较为完整的工业企业 2月24日 其他工业企业.二。服务业企业,2月17日 三星级以上宾馆 提供送餐外供连锁性餐饮企业、不设堂餐,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2月24日,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 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3月2日,科技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复产的服务业企业,经营性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 小型门店、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 三,建设工程.2月25日。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 轨道交通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等,3月6日、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设工程、3月16日。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有关企业复工复产名录详见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方案 二,复工复产条件,所有拟复工企业和工程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纳入全市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 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二 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2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做好员工排查登记.安排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省内其他地市返郑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7天。实施制定错峰返岗措施 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四、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 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三.复工复产审批监管,各县.市。区。开发区成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 组成的联合审核小组。集中办公,集中受理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申请 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建设工程由企业或业主单位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 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3日内完成审核 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 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对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 适时调整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特此通告,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