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 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强调在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中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满足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要求.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瓦斯发电方式主要有往复式内燃机发电、燃气轮机发电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对于燃气轮机发电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一方面要求瓦斯浓度和压力较高,与之相比往复式内燃机发电工程的爆炸危险性更大。安全要求更高.另一方面目前已有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方面的设计规范.因此本规范不包括燃气轮机发电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目前投运的煤矿瓦斯发电工程基本都是采用往复式内燃机发电机组,因此本条规定本规范的适应范围是往复式内燃机发电工程。由于煤矿瓦斯抽采方法的不同,可供使用的瓦斯浓度不同.现行行业标准,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 AQ,1076,2009中规定。甲烷、CH4.体积浓度大于或等于3。且小于30.的煤矿瓦斯为低浓度瓦斯、但由于目前瓦斯发电机组要求进气浓度在7、及以上才能发电。因此本规范规定适用的甲烷浓度为7。及以上,1 0、3,本条要求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时应与煤矿设计互相适应,在公用设施,预留场地.气源接口 发展衔接等方面与煤矿统一考虑、1 0 4。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其他规范的关系,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法规。政策和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的规定,当瓦斯发电工程有余热利用时,余热锅炉及汽轮发电机组等相应系统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等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