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 则1,0、1.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强调在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中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满足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要求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瓦斯发电方式主要有往复式内燃机发电.燃气轮机发电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对于燃气轮机发电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 一方面要求瓦斯浓度和压力较高、与之相比往复式内燃机发电工程的爆炸危险性更大。安全要求更高.另一方面目前已有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方面的设计规范.因此本规范不包括燃气轮机发电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目前投运的煤矿瓦斯发电工程基本都是采用往复式内燃机发电机组,因此本条规定本规范的适应范围是往复式内燃机发电工程,由于煤矿瓦斯抽采方法的不同、可供使用的瓦斯浓度不同.现行行业标准.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AQ,1076,2009中规定 甲烷、CH4,体积浓度大于或等于3。且小于30,的煤矿瓦斯为低浓度瓦斯,但由于目前瓦斯发电机组要求进气浓度在7、及以上才能发电、因此本规范规定适用的甲烷浓度为7.及以上。1 0,3,本条要求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时应与煤矿设计互相适应,在公用设施,预留场地、气源接口。发展衔接等方面与煤矿统一考虑,1、0,4,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其他规范的关系,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法规 政策和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的规定。当瓦斯发电工程有余热利用时,余热锅炉及汽轮发电机组等相应系统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等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