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强调在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中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满足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要求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瓦斯发电方式主要有往复式内燃机发电,燃气轮机发电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对于燃气轮机发电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一方面要求瓦斯浓度和压力较高 与之相比往复式内燃机发电工程的爆炸危险性更大 安全要求更高、另一方面目前已有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方面的设计规范 因此本规范不包括燃气轮机发电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 目前投运的煤矿瓦斯发电工程基本都是采用往复式内燃机发电机组,因此本条规定本规范的适应范围是往复式内燃机发电工程 由于煤矿瓦斯抽采方法的不同。可供使用的瓦斯浓度不同.现行行业标准、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 AQ,1076,2009中规定 甲烷 CH4。体积浓度大于或等于3,且小于30,的煤矿瓦斯为低浓度瓦斯。但由于目前瓦斯发电机组要求进气浓度在7,及以上才能发电、因此本规范规定适用的甲烷浓度为7,及以上,1,0、3、本条要求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时应与煤矿设计互相适应、在公用设施,预留场地、气源接口.发展衔接等方面与煤矿统一考虑、1、0 4.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其他规范的关系、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法规,政策和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的规定.当瓦斯发电工程有余热利用时。余热锅炉及汽轮发电机组等相应系统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等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