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7.1,一般规定7.1、1、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宜埋地敷设。7。1.2.管线穿跨越铁路,公路。河流时,其设计应符合、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跨越工程设计规范穿越工程、SY、T,0015.1.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跨越工程设计规范、跨越工程、SY.T、0015,2及油气集输设计等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7、1.3、当管道沿线有重要水工建筑、重要物资仓库、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 机场、海、河,港码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时,管道设计除应遵守本规定外 尚应服从相关设施的设计要求、7、1,4。埋地集输管道与其他地下管道,通信电缆.电力系统的各种接地装置等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 SY,0007的有关规定。7。1。5,集输管道与架空输电线路平行敷设时.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道埋地敷设时 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7 1 5的规定 注,1。表中距离为边导线至管道任何部分的水平距离,2.对路径受限制地区的最小水平距离的要求 应计及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大风偏。2。当管道地面敷设时,其间距不应小于本段最高杆。塔、高度。7。1。6 原油和天然气埋地集输管道同铁路平行敷设时、应距铁路用地范围边界3m以外、当必须通过铁路用地范围内时.应征得相关铁路部门的同意。并采取加强措施,对相邻电气化铁路的管道还应增加交流电干扰防护措施 管道同公路平行敷设时,宜敷设在公路用地范围外、对于油田公路。集输管道可敷设在其路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