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8 泄压和放空设施6,8.1.可能超压的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安全阀 1,顶部操作压力大于0,07MPa的压力容器 2,顶部操作压力大于0,03MPa的蒸馏塔,蒸发塔和汽提塔.汽提塔顶蒸汽直接通入另一蒸馏塔者除外,3,与鼓风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蒸汽往复泵出口连接的设备不能承受其最高压力时,上述机泵的出口,4,可燃气体或液体受热膨胀时.可能超过设计压力的设备及管道。6,8.2。在同一压力系统中,压力来源处已有安全阀 则其余设备可不设安全阀.扫线蒸汽不宜作为压力来源.6.8,3、安全阀 爆炸片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6、8.4、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100m3的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凝液储罐应设置2个或2个以上安全阀、每个安全阀担负经计算确定的全部放空量。6、8 5.克劳斯硫回收装置反应炉 再热炉等。宜采用提高设备设计压力的方法防止超压破坏、6、8,6、放空管道必须保持畅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高压.低压放空管宜分别设置.并应直接与火炬或放空总管连接.2 不同排放压力的可燃气体放空管接人同一排放系统时,应确保不同压力的放空点能同时安全排放。6 8、7、火炬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火炬的高度。应经辐射热计算确定,确保火炬下部及周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2、进入火炬的可燃气体应经凝液分离罐分离出气体中直径大300μm的液滴。分离出的凝液应密闭回收或送至焚烧坑焚烧.3。应有防止回火的措施.4.火炬应有可靠的点火设施、5,距火炬筒30m范围内,严禁可燃气体放空,6 液体。低热值可燃气体,空气和惰性气体。不得排入火炬系统 6.8、8 可燃气体放空应符合下列要求.1,可能存在点火源的区域内不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2,有害物质的浓度及排放量应符合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3、放空时形成的噪声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4,连续排放的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 应高出2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2 0m以上,对位于20m,以外的平台或建筑物顶 应满足图6。8、8的要求。并应高出所在地面5m 5,间歇排放的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2.0m以上,对位于10m以外的平台或建筑物顶.应满足图6。8。8的要求,并应高出所在地面5m。注 阴影部分为平台或者建筑物的设置范围6。8,9、甲 乙类液体排放应符合下列要求。1.排放时可能释放出大量气体或蒸汽的液体,不得直接排入大气.应引入分离设备 分出的气体引入可燃气体放空系统,液体引入有关储罐或污油系统、2,设备或容器内残存的甲 乙类液体 不得排入边沟或下水道,可集中排入有关储罐或污油系统、6、8,10,对存在硫化铁的设备,管道、排污口应设喷水冷却设施,6 8。11,原油管道清管器收发筒的污油排放,应符合下列要求。1 清管器收发筒应设清扫系统和污油接收系统,2 污油池中的污油应引入污油系统、6 8 12、天然气管道清管作业排出的液态污物若不含甲,乙类可燃液体。可排入就近设置的排污池,若含有甲,乙类可燃液体,应密团回收可燃液体或在安全位置设置凝液焚烧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