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泄压和放空设施6、8 1,可能超压的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安全阀。1,顶部操作压力大于0.07MPa的压力容器、2、顶部操作压力大于0,03MPa的蒸馏塔.蒸发塔和汽提塔、汽提塔顶蒸汽直接通入另一蒸馏塔者除外,3.与鼓风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蒸汽往复泵出口连接的设备不能承受其最高压力时,上述机泵的出口,4 可燃气体或液体受热膨胀时,可能超过设计压力的设备及管道 6,8、2。在同一压力系统中.压力来源处已有安全阀。则其余设备可不设安全阀、扫线蒸汽不宜作为压力来源.6 8,3.安全阀 爆炸片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的规定、6.8 4、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100m3的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凝液储罐应设置2个或2个以上安全阀,每个安全阀担负经计算确定的全部放空量、6.8。5,克劳斯硫回收装置反应炉 再热炉等 宜采用提高设备设计压力的方法防止超压破坏.6,8。6,放空管道必须保持畅通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高压。低压放空管宜分别设置、并应直接与火炬或放空总管连接。2 不同排放压力的可燃气体放空管接人同一排放系统时.应确保不同压力的放空点能同时安全排放、6,8。7 火炬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火炬的高度.应经辐射热计算确定.确保火炬下部及周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进入火炬的可燃气体应经凝液分离罐分离出气体中直径大300μm的液滴、分离出的凝液应密闭回收或送至焚烧坑焚烧.3.应有防止回火的措施,4.火炬应有可靠的点火设施 5.距火炬筒30m范围内。严禁可燃气体放空,6,液体。低热值可燃气体.空气和惰性气体.不得排入火炬系统、6,8,8。可燃气体放空应符合下列要求。1,可能存在点火源的区域内不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2。有害物质的浓度及排放量应符合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3、放空时形成的噪声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4,连续排放的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2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2、0m以上、对位于20m 以外的平台或建筑物顶、应满足图6 8。8的要求 并应高出所在地面5m.5。间歇排放的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2 0m以上,对位于10m以外的平台或建筑物顶.应满足图6.8.8的要求,并应高出所在地面5m,注.阴影部分为平台或者建筑物的设置范围6。8。9,甲.乙类液体排放应符合下列要求.1。排放时可能释放出大量气体或蒸汽的液体,不得直接排入大气。应引入分离设备。分出的气体引入可燃气体放空系统,液体引入有关储罐或污油系统、2,设备或容器内残存的甲、乙类液体.不得排入边沟或下水道。可集中排入有关储罐或污油系统 6,8、10,对存在硫化铁的设备,管道,排污口应设喷水冷却设施 6.8 11,原油管道清管器收发筒的污油排放、应符合下列要求.1 清管器收发筒应设清扫系统和污油接收系统.2、污油池中的污油应引入污油系统,6 8.12,天然气管道清管作业排出的液态污物若不含甲.乙类可燃液体 可排入就近设置的排污池。若含有甲。乙类可燃液体。应密团回收可燃液体或在安全位置设置凝液焚烧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