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泄压和放空设施6。8,1、可能超压的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安全阀.1、顶部操作压力大于0.07MPa的压力容器,2、顶部操作压力大于0。03MPa的蒸馏塔、蒸发塔和汽提塔,汽提塔顶蒸汽直接通入另一蒸馏塔者除外 3、与鼓风机 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蒸汽往复泵出口连接的设备不能承受其最高压力时 上述机泵的出口.4.可燃气体或液体受热膨胀时 可能超过设计压力的设备及管道。6,8 2.在同一压力系统中,压力来源处已有安全阀 则其余设备可不设安全阀 扫线蒸汽不宜作为压力来源.6 8 3。安全阀,爆炸片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6。8。4.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100m3的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凝液储罐应设置2个或2个以上安全阀 每个安全阀担负经计算确定的全部放空量.6.8 5,克劳斯硫回收装置反应炉,再热炉等,宜采用提高设备设计压力的方法防止超压破坏,6.8,6、放空管道必须保持畅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高压 低压放空管宜分别设置。并应直接与火炬或放空总管连接,2,不同排放压力的可燃气体放空管接人同一排放系统时,应确保不同压力的放空点能同时安全排放.6、8、7,火炬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火炬的高度,应经辐射热计算确定。确保火炬下部及周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2,进入火炬的可燃气体应经凝液分离罐分离出气体中直径大300μm的液滴,分离出的凝液应密闭回收或送至焚烧坑焚烧,3、应有防止回火的措施.4 火炬应有可靠的点火设施.5。距火炬筒30m范围内、严禁可燃气体放空,6.液体.低热值可燃气体,空气和惰性气体 不得排入火炬系统,6,8。8.可燃气体放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能存在点火源的区域内不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2。有害物质的浓度及排放量应符合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3,放空时形成的噪声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4、连续排放的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 应高出2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2。0m以上.对位于20m,以外的平台或建筑物顶,应满足图6。8、8的要求.并应高出所在地面5m、5,间歇排放的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 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2,0m以上、对位于10m以外的平台或建筑物顶,应满足图6 8.8的要求.并应高出所在地面5m。注、阴影部分为平台或者建筑物的设置范围6 8.9 甲,乙类液体排放应符合下列要求.1,排放时可能释放出大量气体或蒸汽的液体。不得直接排入大气,应引入分离设备。分出的气体引入可燃气体放空系统.液体引入有关储罐或污油系统,2 设备或容器内残存的甲、乙类液体,不得排入边沟或下水道 可集中排入有关储罐或污油系统,6,8、10.对存在硫化铁的设备 管道。排污口应设喷水冷却设施 6.8,11 原油管道清管器收发筒的污油排放.应符合下列要求。1 清管器收发筒应设清扫系统和污油接收系统.2。污油池中的污油应引入污油系统,6.8 12.天然气管道清管作业排出的液态污物若不含甲、乙类可燃液体,可排入就近设置的排污池,若含有甲、乙类可燃液体,应密团回收可燃液体或在安全位置设置凝液焚烧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