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5.水系修复与治理5,5,1,关于水系改造规划的基本要求、城市水系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其变迁过程是城市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水系的结构是城市空间演变和水系自身发展的结果.水系的改造应顺应水系与城市的这种有机联系、避免为改造而改造,避免对自然的。历史的城市水系进行不合理的人工干预.更要避免借改造的名义填占水体的行为、特殊情况下需要减小单一水体的水面面积时,应在同一个排水系统内的其他水体增加不小于该减小的水面面积,5.5、2,本条提出了城市水系连通应遵循的原则,河网水系连通是区域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 是对自然水生态系统的重塑.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可改善河湖的水力联系,加速水体流动、有利于增强水体自净能力。提高河湖健康保障能力 但违背河湖水系的自然规律的盲目人工连通。对水生态方面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其中有些影响甚至是深远的 不可逆的,水系连通工程作为一项社会工程,民生工程,必须要重视工程建设后的影响。在修建水系连通工程时.应结合国内外成功案例.借鉴可用之处,尽可能将水系连通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如果不能妥善地处理负面影响。将影响到社会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阻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5,5。3,本条提出对河道进行生态修复的规定 河道的生物多样性和河道形态,结构空间异质性 多样性息息相关.通过河道形体结构生态改造、形成自然河流蜿蜒的形态,急流、缓流,弯道及浅滩相间的格局,深潭 浅滩交错的形势 有利于提高河道生物群落生境的异质性,构建生物群落多样性.恢复河道受损的水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5.5。4,本条规定河湖生态需水量和保障水体流动性的要求 城市河湖生态水量是维持河湖生态系统、河湖水质,景观功能要求的适宜需水量、是河湖生物栖息地环境和水生生物健康的重要保障.目前建设中通过设置拦水坝等构筑物以提高水景观效果的做法比较常见.导致水系下游生态水量减少、水体流动性下降、应通过河道贯通,疏拓.拆除功能不强的闸坝等工程措施。加强水体连通性.以利于城市河湖生态系统的健康安全。5、5。5,本条规定了水系改造的基本原则,5 5、6 5、5 8,提出了城市水系改造的主要方向.水系改造的目的应包括提高城市行洪调蓄能力,为改善水质创造条件 为丰富生物多样性提供生态走廊。形成城市独特的景观和水上交通通廊、提高水体的观赏价值等.因此 结合水系各类功能的发挥提出相应的改造要求、5、5。9。关于扩大水域面积的规定。水系改造是城市建设过程中提升水系综合功能的手段、在改造过程中水域面积是重要的控制条件,但水域面积的大小与各地的水资源条件和地形地势条件等实际情况有较大关联.也与城市发展阶段,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 规范编制过程中就水域面积率有很多争论,虽然都同意水系改造不能减少水面 也认为有必要适当限制在水资源缺乏城市盲目扩大或开挖大型景观水面的行为.但对于水面较少的城市是否有必要在规划中增加新的水面有不同意见、结合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近年来国家对减轻洪涝灾害的重视程度,减小城市排涝系统压力和降低城市面源污染的生态型雨水排除系统的发展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在规范中按照不同地区降雨及水资源条件给出了水域面积率的建议值。以便各地在规划建设新的水体或扩大水域面积时参考、通过对全国不同地域25个城市近年所编规划的统计分析,规划的水域面积率都基本处于规范建议的范围内.在资料条件有限时.可按下表确定新增加水域的面积 表4,城市适宜水域面积率,注,1,一区包括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 上海,江苏,安徽,重庆.二区包括贵州,四川 云南,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 陕西 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2、山地城市宜适当降低水域面积率指标,城市分区保持与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一致、以便于在使用本规范过程中与其他规范相协调.由于水域面积率是以水资源条件和排涝需求为依据提出的 对于山地城市、其自身排水条件较好,需要在城市规划区内屯蓄降雨的要求不高 同时,山地城市建设水面的难度较大,因此、山地城市在采用上述建议数值时、应根据地形条件适当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