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 1。城市水系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建立城市水系保护的目标体系,提出水域空间管控。水质保护、水生态修复和滨水景观塑造的规划措施和要求。2.完善城市水系布局。科学确定水体功能,合理分配水系岸线,提出滨水区规划布局和控制要求,3 协调各项涉水工程设施之间以及与城市水系的关系.优化各类设施布局 3.0,2,编制城市水系规划时,应坚持下列原则.1,安全性原则、充分发挥水系在城市给水、排水防涝和城市防洪中的作用。确保城市饮用水安全和防洪排涝安全,2、生态性原则 维护水系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修复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3 公共性原则,水系是城市公共资源,城市水系规划应确保水系空间的公共属性,提高水系空间的可达性和共享性,4、系统性原则、城市水系规划应将水体,岸线和滨水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空间.功能的协调、合理布局各类工程设施,形成完善的水系空间系统,城市水系空间系统应与城市园林绿化系统。开放空间系统等有机融合,促进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5,特色化原则。城市水系规划应体现地方特色,强化水系在塑造城市景观和传承历史文化方面的作用 形成有地方特色的滨水空间景观.展现独特的城市魅力。3 0、3,城市水系规划的对象宜按下列规定分类,1.水体按形态特征分为河流.湖库和湿地及其他水体四大类。河流包括江,河,沟、渠等.湖库包括湖泊和水库、湿地主要指有明确区域命名的自然和人工的狭义湿地 其他水体是指除河流.湖库 湿地之外的城市洼陷地域、2.水体按功能类别分为水源地,生态水域,行洪通道、航运通道 雨洪调蓄水体、渔业养殖水体、景观游憩水体等,3,岸线按功能分为生态性岸线.生活性岸线和生产性岸线、3.0 4.编制城市水系规划应充分收集与水系相关的资料.基础资料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并进行下列评价、1。城市水系功能定位评价,应从宏观上分析水系在流域 城市空间体系以及在城市生态体系中的定位、2。水体现状评价 应包括水文条件 水质等级与达标率,水系连通状况.水生态系统多样性与稳定性.汇水区排水管渠设施状况。保护或改善水质的制约因素与有利条件 水系利用状况、与外部水系及汇水区的关系及存在问题分析.3。岸线利用现状评价.应包括生态功能受损岸线的分布情况、按功能划分的各类岸线分布,基本特征和利用状况分析.岸线的价值评价。4、滨水区现状评价、应包括滨水区用地现状。空间景观特征及价值评价。5,根据水系的具体情况 可进行交通。历史 文化等其他方面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