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排。水10、3.1、工厂内应采用生产。生活排水与雨水分流的排水系统。且应根据生产.生活排出的废水性质。浓度,水量等特点 按质分类。清浊分流,合理划分。10,3。2。排水设备及与重力流管道相连接的设备。应在其排出口下部设置水封装置 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10,3,3,生产废水排水管道宜采用铸铁管或非金属管.必要时可采用不锈钢管或复合管 10、3,4。含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废水管道的检查井应采用塑料井 混凝土井或钢筋混凝土井、管道穿混凝土井和钢筋混凝土井井壁处宜设防水套管、10,3 5 甲,乙类工艺装置内、生产废水管道的检查井井盖与盖座接缝处应密封。且井盖不得有空洞,生产废水管道的支,干管的最高处检查井宜设排气管,10.3 6 可燃液体罐区,溶剂精制区的生产废水管道应设置独立的排出口.并应在围堰与水封井之间的管道上设置隔断阀,区域内的雨水排水应设置独立管道系统,并应在围堰外的排水管道上设置隔断阀。10 3,7。车间内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地面冲洗水不得排入雨水管道系统 10。3,8。经过再生工艺处理的回用水可作为工业用水和杂用水。回用水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用作冲厕、地面冲洗,车辆冲洗 绿化等的回用水 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有关规定。2,用作景观环境的回用水、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 18921的有关规定 3。用作冷却水补水的回用水,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的有关规定,10,3.9,工厂的可燃液体罐区 精制区应设置事故排水收集池。收集池的容积应根据物料泄漏量.事故消防水量和可能进入收集池的降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