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通.风9。3。1,生产车间的通风设计应采用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 可采用自然与机械联合通风或机械通风 9,3,2。生产车间或工艺辅房内散发热.湿气体.有害物质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区域和设备,应设计局部排风、当局部排风达不到卫生要求时.应辅以全面排风或采用全面排风 9.3,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单独设置局部排风系统.且局部排风不应接入车间全面排风系统,1 散发有毒,有害物质或粉尘的房间和设备。2,建筑物内设有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单独房间或有防火防爆要求的单独房间、9,3,4.设置局部排风或全面排风的生产车间及工艺辅房。应采取补风措施 补风宜采用自然进风,不具备自然进风的条件或自然进风不能满足要求时 应设置机械送风.并应使排风区域与周围空间保持相对负压 9,3.5。生产车间及工艺辅房中散发有毒.有害物质或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时,其室内空气不应循环使用。9,3,6、采用全面排风消除余热。余湿或其他有害物质时.应分别从厂房内温度最高、湿度最大或有害物质浓度最大的区域排风、排风口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车间以散发热湿气体为主时.排风口应布置在车间上部。2,车间内可能散发密度比空气重的气体时,排风口宜上。下布置,宜从下部排风口排出总排风量的2,3,从上部排风口排出总排风量的1。3。9 3 7、放置在楼面上的风机应采取减震措施,9、3.8 建筑物中的防,排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