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防灾规划第八十七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地质灾害防治目标.逐步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坝区灾害防治网络,编制完善区,乡。镇,村三级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制订坝区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法规,80,的重点防治点得到治理,规划至2020年人员伤亡减少8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80、2、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注重城市发展用地选择对地质危险地段的避让.主城区向南,向西的发展受到控制.对布局在西山上的学校.工厂的地质改良措施和工程加固措施,规划期内全面探明市域地质灾害危险地区.规划期内。应组织有关地质勘探部门全面勘测坝区地质 为城市建设提供依据,坝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规划期内.应制定坝区.保山中心城区等不同层次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加强宣传.增强民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第八十八条.防洪规划、1,防洪排涝标准、保山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坝区河道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确保大暴雨标准内洪水及时排出且不受淹 2 西山洪水防洪措施、规划将保山主城区分为3个防洪片区.在主城区依据现状疏浚,拓宽五条主要泄洪河渠。同时沿西山脚规划截洪沟 将所截洪水分别汇入三条泄洪河渠.对于与西山洪水排泄有关的中心城区内及其周边的河道,规划予以保护。要求不覆盖.不截断 不缩减断面,沿规划快速路设置南北向截洪河道 以分流某些河道过大的洪水流量,3,防洪排涝措施,规划改造现状大保高速公路为坝区快速路。快速路城区段标高与城区地面基本持平,规划尽量保留现有河道,并加以疏浚整治。加强河道驳岸建设,结合沿岸不同性质用地,河道驳岸采用不同的方式加以改造,加强河道管理、排入河道的水质应符合达标排放的要求 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及其它废弃物。第八十九条,消防规划.1、保山中心城区规划五座标准型消防站、其中主城区四座 现状保留一座。大小堡子工业组团一座。2.中心城区主干道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120米,道路红线宽度大于40米的干路应两边设消防栓、3 加强消防通道管理 保证消防车辆通行,4。完善三级无线通讯网络,加强现代消防和警用系统的建设,实现报警,通讯 调度指挥自动化.第九十条 抗震规划.1.保山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所有新建。改扩建工程 从场址选择。平面规划。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规划发证 施工管理直至验收,都必须严格按抗震标准和规范进行抗震设防、对城市有重大影响评估为甲类的建筑,以及坝区内大专院校 中小学,幼儿园教室 医院.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重点工程和生命线工程.按9度抗震烈度进行设防、2。对于位于太保山麓的现状城区用地,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逐步疏解该地区的人口,迁移危险地带的设施。3,对于达不到抗震标准的各类建筑和生命线工程,如需在规划中远期继续使用 应进行抗震加固 抗震加固工程必须认真执行全国 抗震加固工程定额,及地方编制的相应定额。4,加强中心城区.镇区和农村居民点的地震疏散场地和通道的建设、城市旧区和城中村地区,应增加公共绿地和疏散通道,打通防火通道 开敞平坦的绿地公园、大专院校和中小学的操场是城市重要的疏散场地 应纳入应急预案 5.规划结合城市行政中心建设.在市政府内设置城市救灾指挥中心,采用甲类建筑的设防标准,配置各种应急通信工具、并储存指挥救灾必须的关键物资.结合城市主要综合性医院设置医疗急救中心 配置医疗急救应急交通设施,6,加强居民抗震防灾科普知识教育,增强居民抗震防灾意识,特别是针对提高居民自建房屋的抗震能力的要求、进行有关知识和法规的宣传、第九十一条。人防规划,1,规划远期保山中心城区人员掩蔽工事建筑面积应为8 75万平方米.2。结合大型公共建筑的地下停车场和地下室作为地下公共隐蔽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