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防灾规划第八十七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地质灾害防治目标,逐步建立群测、群防 群专结合的坝区灾害防治网络。编制完善区 乡.镇.村三级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制订坝区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法规,80.的重点防治点得到治理,规划至2020年人员伤亡减少8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80,2 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注重城市发展用地选择对地质危险地段的避让,主城区向南,向西的发展受到控制。对布局在西山上的学校。工厂的地质改良措施和工程加固措施.规划期内全面探明市域地质灾害危险地区,规划期内,应组织有关地质勘探部门全面勘测坝区地质、为城市建设提供依据 坝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规划期内、应制定坝区。保山中心城区等不同层次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加强宣传.增强民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第八十八条 防洪规划、1 防洪排涝标准 保山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坝区河道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确保大暴雨标准内洪水及时排出且不受淹.2、西山洪水防洪措施、规划将保山主城区分为3个防洪片区,在主城区依据现状疏浚 拓宽五条主要泄洪河渠,同时沿西山脚规划截洪沟 将所截洪水分别汇入三条泄洪河渠.对于与西山洪水排泄有关的中心城区内及其周边的河道,规划予以保护 要求不覆盖。不截断,不缩减断面.沿规划快速路设置南北向截洪河道,以分流某些河道过大的洪水流量,3、防洪排涝措施。规划改造现状大保高速公路为坝区快速路,快速路城区段标高与城区地面基本持平,规划尽量保留现有河道 并加以疏浚整治 加强河道驳岸建设 结合沿岸不同性质用地、河道驳岸采用不同的方式加以改造,加强河道管理,排入河道的水质应符合达标排放的要求。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第八十九条 消防规划.1,保山中心城区规划五座标准型消防站,其中主城区四座,现状保留一座,大小堡子工业组团一座,2 中心城区主干道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120米.道路红线宽度大于40米的干路应两边设消防栓.3,加强消防通道管理.保证消防车辆通行 4.完善三级无线通讯网络,加强现代消防和警用系统的建设,实现报警.通讯,调度指挥自动化,第九十条 抗震规划,1 保山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所有新建,改扩建工程.从场址选择.平面规划 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规划发证,施工管理直至验收.都必须严格按抗震标准和规范进行抗震设防、对城市有重大影响评估为甲类的建筑、以及坝区内大专院校.中小学 幼儿园教室,医院,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 重点工程和生命线工程、按9度抗震烈度进行设防,2,对于位于太保山麓的现状城区用地,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逐步疏解该地区的人口。迁移危险地带的设施、3,对于达不到抗震标准的各类建筑和生命线工程,如需在规划中远期继续使用、应进行抗震加固.抗震加固工程必须认真执行全国,抗震加固工程定额、及地方编制的相应定额。4。加强中心城区,镇区和农村居民点的地震疏散场地和通道的建设 城市旧区和城中村地区,应增加公共绿地和疏散通道 打通防火通道.开敞平坦的绿地公园 大专院校和中小学的操场是城市重要的疏散场地,应纳入应急预案。5,规划结合城市行政中心建设.在市政府内设置城市救灾指挥中心 采用甲类建筑的设防标准。配置各种应急通信工具 并储存指挥救灾必须的关键物资,结合城市主要综合性医院设置医疗急救中心.配置医疗急救应急交通设施,6。加强居民抗震防灾科普知识教育、增强居民抗震防灾意识.特别是针对提高居民自建房屋的抗震能力的要求,进行有关知识和法规的宣传,第九十一条,人防规划.1,规划远期保山中心城区人员掩蔽工事建筑面积应为8。75万平方米、2,结合大型公共建筑的地下停车场和地下室作为地下公共隐蔽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