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防灾规划第八十七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地质灾害防治目标。逐步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坝区灾害防治网络 编制完善区、乡.镇,村三级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制订坝区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法规。80.的重点防治点得到治理 规划至2020年人员伤亡减少8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80 2,地质灾害防治对策 注重城市发展用地选择对地质危险地段的避让.主城区向南 向西的发展受到控制 对布局在西山上的学校。工厂的地质改良措施和工程加固措施,规划期内全面探明市域地质灾害危险地区,规划期内、应组织有关地质勘探部门全面勘测坝区地质.为城市建设提供依据,坝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规划期内,应制定坝区、保山中心城区等不同层次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加强宣传。增强民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第八十八条、防洪规划,1、防洪排涝标准。保山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坝区河道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确保大暴雨标准内洪水及时排出且不受淹,2,西山洪水防洪措施,规划将保山主城区分为3个防洪片区 在主城区依据现状疏浚,拓宽五条主要泄洪河渠 同时沿西山脚规划截洪沟.将所截洪水分别汇入三条泄洪河渠,对于与西山洪水排泄有关的中心城区内及其周边的河道。规划予以保护 要求不覆盖 不截断 不缩减断面,沿规划快速路设置南北向截洪河道。以分流某些河道过大的洪水流量 3、防洪排涝措施,规划改造现状大保高速公路为坝区快速路,快速路城区段标高与城区地面基本持平.规划尽量保留现有河道,并加以疏浚整治 加强河道驳岸建设,结合沿岸不同性质用地、河道驳岸采用不同的方式加以改造、加强河道管理、排入河道的水质应符合达标排放的要求、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第八十九条,消防规划 1.保山中心城区规划五座标准型消防站、其中主城区四座.现状保留一座。大小堡子工业组团一座.2.中心城区主干道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120米、道路红线宽度大于40米的干路应两边设消防栓 3。加强消防通道管理,保证消防车辆通行。4。完善三级无线通讯网络,加强现代消防和警用系统的建设、实现报警。通讯,调度指挥自动化、第九十条.抗震规划,1、保山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所有新建,改扩建工程.从场址选择、平面规划,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规划发证,施工管理直至验收,都必须严格按抗震标准和规范进行抗震设防,对城市有重大影响评估为甲类的建筑。以及坝区内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室。医院、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重点工程和生命线工程。按9度抗震烈度进行设防、2.对于位于太保山麓的现状城区用地、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 逐步疏解该地区的人口、迁移危险地带的设施,3,对于达不到抗震标准的各类建筑和生命线工程。如需在规划中远期继续使用.应进行抗震加固。抗震加固工程必须认真执行全国,抗震加固工程定额.及地方编制的相应定额,4。加强中心城区、镇区和农村居民点的地震疏散场地和通道的建设、城市旧区和城中村地区 应增加公共绿地和疏散通道,打通防火通道,开敞平坦的绿地公园 大专院校和中小学的操场是城市重要的疏散场地 应纳入应急预案。5.规划结合城市行政中心建设。在市政府内设置城市救灾指挥中心,采用甲类建筑的设防标准。配置各种应急通信工具、并储存指挥救灾必须的关键物资。结合城市主要综合性医院设置医疗急救中心,配置医疗急救应急交通设施,6,加强居民抗震防灾科普知识教育,增强居民抗震防灾意识、特别是针对提高居民自建房屋的抗震能力的要求 进行有关知识和法规的宣传 第九十一条,人防规划.1,规划远期保山中心城区人员掩蔽工事建筑面积应为8.75万平方米.2,结合大型公共建筑的地下停车场和地下室作为地下公共隐蔽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