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第二十一条,规划区用地区划 除水域外,保山城市规划区内未来的土地使用划分为八种区域,中心城区。镇区。村庄、基础设施廊道。远景发展备用地、农业生产用地。生态保护区和山林恢复保护区 中心城区是为规划期内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发展建设的区域、镇区是规划期内按照各建制镇规划划定的镇区.村庄是规划区内应保留的各村庄居民点的现状和规划建设用地.此三类区域均为适建区、其边界见本规划中、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章节及单独编制的有关村镇规划内容,基础设施廊道是指规划划定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坝区内通过所必须的廊道、主要是新大保高速公路、快速路两侧的防护绿带。远景发展用地是指城区远景发展可能需要使用的地区,在规划期内应控制其用途和使用强度、此二类区域为限建区 其边界规定见本规划中、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章节以及相关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内容 生态保护区主要指规划划定的生态公园和沿东河生态绿带,山林恢复保护区指大小堡子丘陵地区除城市建设区和远景发展备用地以外的地区。用以恢复和保育植被、改善该地区生态环境.此外,保山中心城区规划区内还有大量的农业生产用地.上述三类区域不能进行各项建设活动。为禁建区,其边界规定见本规划中、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章节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容,第二十二条、规划区空间管制要求,禁建区是禁止进行一般性建设行为的区域,禁建区内禁止新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但可以建设对于对环境和安全没有影响的农业设施,交通设施 如道路和桥梁。景观构筑物和地下设施。生态保护区内.可以按照详细规划建设临时性,生态化、并与周边景观协调的小型旅游服务设施,单体建筑面积小于500平方米、限建区是限制进行一般性大规模建设的区域,限建区内应禁止新建单体占地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工业和民用建筑.禁止建设多层住宅,区内新建商业,办公用房层数不得高于4层,作为远景发展备用地的区域禁止建设永久性建筑.适建区是适合于城乡发展的区域,适建区允许进行各项建设、并应逐步提高建设水平、对于需要进行改造的区域应根据规划进行旧区改造、第二十三条.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规划限制各城区组团,各城镇镇区之间接近的态势。禁止城市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向山林恢复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基础设施廊道.远景发展备用地和农业生产用地拓展,远景中心城区空间增长的边界为城市规划区内禁建区的边界,第二十四条.规划区五线规划控制体系。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保护城市基本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维护城市结构.在尊重城市自然生态系统和合理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划定保山城市规划区五线,道路交通设施规划控制红线 用于界定城市主干路.次干路以及主要交通设施。大型社会停车场,用地范围的红线,具体要求见本规划中,综合交通规划、的相关内容、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黑线,用于界定城市内各类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范围,包括规划预留的水厂,原水干管 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220千伏和110千伏变电站,天然气门站、燃气干管,高压走廊、具体要求见本规划中、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的相关内容,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用于界定保山中心城区规划区内大面积水域,水系及其岸线保护范围的控制线、具体要求见本规划中,绿地系统规划。防灾规划、章节的相关内容,绿地规划控制绿线.绿线包括城市公共绿地 开敞空间控制线、也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生态绿地.滨河绿带.铁路和高速公路两侧防护绿地等等 具体要求见本规划中、绿化系统规划 章节的相关内容,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控制紫线。用于界定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和其他重要历史地段保护范围的控制线。具体要求见本规划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章节的相关内容及单独编制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规划的内容.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控制指标,保山主城区,坝区城镇镇区为中密度建设区,新建地区街坊毛容积率控制在2以内 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下、旧区改造的街坊毛容积率控制在2.5以内,建筑密度控制在50。以下,机场组团,货站组团,大小堡子工业组团为中低密度建设区、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5至0。5之间,含1.0和0。5.建筑密度控制在30。5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