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1,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安装工程的作业场所在矿山井下,其安全作业的高风险和对施工质量的特殊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资质标准的要求.方能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3.0,2。本条规定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目的是使施工过程随时处于可控状态.3 0,3 本条第3款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特种作业的范围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目录的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3,0,4 本条第7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矿山应有保障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安全设施及要求,其中一部分属于井巷安装工程的范畴、如地面及井下供配电系统.矿山提升运输设备,装置及设施,防尘供水系统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8号令、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本款是政府对矿山建设项目监管的规定,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和人身健康、本款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3,0,7,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252的有关规定编写的。根据井巷安装工程的特点.一些分项工程划分检验批符合施工实际和方便质量验收、如竖井井简装备的罐道梁,罐道安装。可按每层每项划分检验批,3、0.8.本条规定单位工程划分的原则,1,单位工程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工程,本规范根据矿山安装工程的特点、规定按生产系统划分 向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52规定的单位工程划分原则靠拢、2 如果提升系统安装规模比较大 可按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井筒划分为主井 副井.进风井 盲井等提升系统子单位工程 符合井巷工程单位工程划分的原则.也符合质量验收的传统做法,便于有条不紊地进行工程验收、本条未列的工程项目 可根据本条规定的原则,由建设单位会同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进行补充和调整,3.0,10,解体安装的大型设备如2,5m以上的矿井提升机,40m3,min以上的空气压缩机。主通风机及200kW以上的水泵均可划为一个分部工程 其分项工程可按工序划分,符合施工实际。且能保证工程质量.3,0.15 根据井巷安装工程的特点 规定轨道铺设.电机车架线,电缆线路及竖井井筒装备的观感质量标准,3。0 16。当检验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有两种处理方法.1、一般情况下,不合格的检验项目允许施工单位进行返工处理,达到合格要求后,重新进行验收。2.不合格的项目返修、是一种补救措施.在返修后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可按协商后的技术处理方案进行验收.3,0、17 分部,子分部.工程 单位 子单位,工程存在严重的缺陷 经返修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严禁验收、否则将会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今后的生产带来安全使用隐患,以至发生重大人身。设备事故 故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判定为验收通过。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应严格执行。3.0.19,本条规定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体现以分项工程控制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控制单位工程的程序,3。0、20、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654对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作了明确的规定,本规范不再重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