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一般规定6、2、1,城镇污水处理程度和方法应根据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排放标准,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确定 6,2.2、污水厂的处理效率。可按表6,2,2的规定取值,表6、2 2,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注。1、表中SS表示悬浮固体量、BOD5表示五日生化需氧量。2 活性污泥法根据水质。工艺流程等情况.可不设置初次沉淀池,6.2、3、水质和,或 水量变化大的污水厂.宜设置调节水质和。或.水量的设施,6,2。4.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流量.应按分期建设的情况分别计算、当污水为自流进入时 应按每期的最高日最高时设计流量计算.当污水为提升进入时,应按每期工作水泵的最大组合流量校核管渠配水能力 生物反应池的设计流量,应根据生物反应池类型和曝气时间确定.曝气时间较长时,设计流量可酌情减少。6 2、5、合流制处理构筑物.除应按本章有关规定设计外.尚应考虑截留雨水进入后的影响。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提升泵站 格栅,沉砂池 按合流设计流量计算,2、初次沉淀池。宜按旱流污水量设计。用合流设计流量校核。校核的沉淀时间不宜小于30min、3、二级处理系统 按旱流污水量设计,必要时考虑一定的合流水量.4.污泥浓缩池、湿污泥池和消化池的容积,以及污泥脱水规模,应根据合流水量水质计算确定,可按旱流情况加大10、20。计算,5 管渠应按合流设计流量计算,6 2 6。各处理构筑物的个、格 数不应少于2个.格,并应按并联设计 6 2,7 处理构筑物中污水的出入口处宜采取整流措施,6、2、8,污水厂应设置对处理后出水消毒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