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一般规定6。2。1、城镇污水处理程度和方法应根据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排放标准、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确定。6 2、2。污水厂的处理效率,可按表6 2、2的规定取值,表6 2、2。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注,1,表中SS表示悬浮固体量。BOD5表示五日生化需氧量 2、活性污泥法根据水质,工艺流程等情况.可不设置初次沉淀池 6。2。3.水质和、或,水量变化大的污水厂。宜设置调节水质和 或,水量的设施 6.2。4,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流量.应按分期建设的情况分别计算。当污水为自流进入时、应按每期的最高日最高时设计流量计算.当污水为提升进入时.应按每期工作水泵的最大组合流量校核管渠配水能力,生物反应池的设计流量。应根据生物反应池类型和曝气时间确定,曝气时间较长时,设计流量可酌情减少,6、2。5,合流制处理构筑物、除应按本章有关规定设计外、尚应考虑截留雨水进入后的影响,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提升泵站,格栅,沉砂池,按合流设计流量计算 2。初次沉淀池 宜按旱流污水量设计,用合流设计流量校核,校核的沉淀时间不宜小于30min、3、二级处理系统,按旱流污水量设计.必要时考虑一定的合流水量,4,污泥浓缩池.湿污泥池和消化池的容积 以及污泥脱水规模.应根据合流水量水质计算确定、可按旱流情况加大10,20.计算。5、管渠应按合流设计流量计算、6.2、6、各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不应少于2个、格、并应按并联设计.6 2。7,处理构筑物中污水的出入口处宜采取整流措施,6。2。8.污水厂应设置对处理后出水消毒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