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2,一般规定6。2 1、城镇污水处理程度和方法应根据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排放标准 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确定,6.2.2,污水厂的处理效率,可按表6,2,2的规定取值、表6,2 2,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注,1、表中SS表示悬浮固体量.BOD5表示五日生化需氧量。2,活性污泥法根据水质,工艺流程等情况 可不设置初次沉淀池,6、2.3。水质和.或 水量变化大的污水厂 宜设置调节水质和.或、水量的设施。6,2.4.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流量、应按分期建设的情况分别计算.当污水为自流进入时、应按每期的最高日最高时设计流量计算。当污水为提升进入时.应按每期工作水泵的最大组合流量校核管渠配水能力。生物反应池的设计流量 应根据生物反应池类型和曝气时间确定,曝气时间较长时,设计流量可酌情减少,6。2、5。合流制处理构筑物。除应按本章有关规定设计外.尚应考虑截留雨水进入后的影响、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提升泵站,格栅.沉砂池 按合流设计流量计算.2,初次沉淀池、宜按旱流污水量设计,用合流设计流量校核 校核的沉淀时间不宜小于30min.3。二级处理系统.按旱流污水量设计,必要时考虑一定的合流水量.4,污泥浓缩池。湿污泥池和消化池的容积.以及污泥脱水规模,应根据合流水量水质计算确定、可按旱流情况加大10,20。计算.5、管渠应按合流设计流量计算,6 2,6,各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不应少于2个,格、并应按并联设计。6、2,7。处理构筑物中污水的出入口处宜采取整流措施 6 2.8。污水厂应设置对处理后出水消毒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