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城市生活垃圾第五十七条、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管理。逐步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分类投放、收集的标准和方法,由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予以公告、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进行宣传指导。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收集的地区。应当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第五十八条,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投放.第五十九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垃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第六十条,城市生活垃圾应定时 定点收集、运送,并做到日产日清.因施工或者其他作业影响生活垃圾清运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告知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在采取妥善措施后、方可施工或者作业.第六十一条,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淤泥渣土以及其他易燃 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当由产生单位自行或者委托专门机构单独收集。运输,处置。禁止混入城市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不得接收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淤泥渣土以及其他易燃 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废电池等特殊废弃物应当单独收集和处置 第六十二条,宾馆。饭店、餐馆等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和泔水 不得排入雨水。污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和垃圾收集设施等,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倒。第六十三条、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原则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 积极开展城市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 城市生活垃圾应当由经批准设立的垃圾处理厂、场、统一处理.处置,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有关规范,第六十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 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清运处置以及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