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城市生活垃圾第五十七条,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管理 逐步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分类投放,收集的标准和方法。由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予以公告,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进行宣传指导,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收集的地区、应当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 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第五十八条、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投放,第五十九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垃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 第六十条,城市生活垃圾应定时 定点收集 运送,并做到日产日清,因施工或者其他作业影响生活垃圾清运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告知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在采取妥善措施后。方可施工或者作业.第六十一条.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淤泥渣土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当由产生单位自行或者委托专门机构单独收集。运输。处置,禁止混入城市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不得接收工业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淤泥渣土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废电池等特殊废弃物应当单独收集和处置、第六十二条。宾馆。饭店.餐馆等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和泔水.不得排入雨水.污水管道 河道 公共厕所和垃圾收集设施等 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倒 第六十三条,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原则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积极开展城市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应当由经批准设立的垃圾处理厂 场,统一处理 处置,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有关规范。第六十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清扫 收集。清运处置以及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