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4。上部结构6,4.1 本条对住宅结构体系提出基本概念设计要求.住宅结构的规则性要求和概念设计,应在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的方案阶段得到充分重视.并应在结构施工图设计中体现概念设计要求的实施方法和措施,抗震设计的住宅.对结构的规则性要求更加严格。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设计方案,所谓严重不规则、对不同结构体系 不同结构材料。不同抗震设防烈度的地区。有不同的侧重点、很难细致地量化.但总体上是指,建筑结构体形复杂。多项实质性的控制指标超过有关规定或某一项指标大大超过规定.从而造成严重的抗震薄弱环节和明显的地震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地震破坏的严重后果.6 4。2,本条是对抗震设防地区住宅结构设计的总体要求 抗震设计的住宅,应首先确定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丙类,并根据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烈度确定总体抗震设防标准,其次,应根据抗震设防标准的要求,结合不同结构材料和结构体系的特点以及场地类别.确定适宜的房屋高度或层数限制,地震作用计算方法和结构地震效应分析方法.结构和结构构件的承载力与变形验算方法.与抗震设防目标相对应的抗震措施等 6.4,3.无论是否抗震设计 住宅结构中刚度和承载力有突变的部位 对突变程度应加以控制。并应根据结构材料和结构体系的特点.抗震设防烈度的高低 采取可靠的加强措施.减少薄弱部位结构破坏的可能性、错层结构,连体结构,立面有大开洞的结构、带转换层的结构,由于其结构刚度,质量分布、承载力变化等不均匀.属于竖向布置不规则的结构 错层附近的竖向抗侧力构件,连体结构的连接体及其周边构件 带转换层结构的转换构件。如转换梁 框支柱 楼板,等 在地震作用下受力复杂,容易形成多处应力集中,造成抗震薄弱部位。鉴于此类结构的抗震设计理论和方法尚不完善 并且缺乏相应的工程实践经验。故规定9度抗震设计的住宅不应采用此类结构,6.4.4、住宅砌体结构应设计为双向受力体系 无论计算模型是刚性方案.刚弹性方案还是弹性方案.均应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保证结构的承载力和各部分的连接性能.从而保证其整体性。避免局部或整体失稳以致破坏,倒塌,抗震设计时.尚应采取措施保证其抗震承载能力和必要的延性性能。从而达到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目前砌体结构以承载力设计为基础 以构造措施保证其变形能力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因此砌体结构的各项构造措施十分重要 保证砌体结构整体性和抗震性能的主要措施,包括选择合格的砌体材料,合理的砌筑方法和工艺 限制建筑的体量,控制砌体墙.柱、的高宽比、控制承重墙体.抗震墙.的间距,在必要的部位采取加强措施,如在关键部位的灰缝内增设拉结钢筋,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芯柱或采用配筋砌体等 6。4。5、底部框架.上部砌体结构住宅是我国目前经济条件下特有的一种结构形式,通过将上部部分砌体墙在底部变为框架而形成较大的空间。底部一般作为商业用房 上部仍然用作住宅,由于这种结构形式的变化 造成底部框架结构的侧向刚度比上部砌体结构的刚度小,且在结构转换层要通过转换构件、如托墙梁,将上部砌体墙承受的内力转移至下部的框架柱、框支柱,传力途径不直接.过渡层及其以下的框架结构是这种结构的薄弱部位、必需采取措施予以加强,根据理论分析和地震震害经验,这种结构在地震区应谨慎采用,故限制其底部大空间框架结构的层数不应超过2层,并应设置剪力墙,底部框架。剪力墙,上部砌体结构住宅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第7 1节,第7.2节和第7,5节的有关规定,6,4.6。混凝土结构构件,都应满足基本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和配筋构造要求 以保证其基本受力性能和耐久性。混凝土保护层的作用主要是,对受力钢筋提供可靠的锚固、使其在荷载作用下能够与混凝土共同工作。充分发挥强度,使钢筋在混凝土的碱性环境中免受介质的侵蚀 从而确保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具有相应的耐久性,混凝土构件的配筋构造是保证混凝土构件承载力、延性以及控制其破坏形态的基本要求。配筋构造通常包括钢筋的种类和性能要求 配筋形式。最小配筋率和最大配筋率,配筋间距,钢筋连接方式和连接区段 位置,钢筋搭接和锚固长度,弯钩形式等。6,4 7。钢结构的防火、防腐措施是保证钢结构住宅安全性、耐久性的基本要求,钢材不是可燃材料 但是在高温下其刚度和承载力会明显下降 导致结构失稳或产生过大变形.甚至倒塌,住宅钢结构中。除不锈钢构件外、其他钢结构构件均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使用功能。使用环境以及维护计划,采取可靠的防腐措施.6 4、8、在木结构构件表面包覆。涂敷 防火材料,可达到规定的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此外 木结构住宅应符合防火间距。房屋层数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调查表明,正常使用条件下 木结构的破坏多数是由于腐朽和虫蛀引起的,因此、木结构的防腐、防虫 在结构设计 施工和使用阶段均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防止木结构腐朽。应根据使用条件和环境条件在设计上采取防潮、通风等构造措施。木结构住宅的防火,防腐,防潮 防虫措施。应符合国家标准 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的有关规定 6、4,9,本条对住宅结构的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提出要求,围护结构,在不同专业领域的含义不同.本条中围护结构主要指直接面向建筑室外的非承重墙体、各类建筑幕墙。包括采光顶,等、相对于主体结构而言实际上属于。非结构构件,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的安全性和适用性应满足住宅建筑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非结构构件的耐久性问题 由于材料性质,功能要求及更换的难易程度不同,未给出具体要求、但具体设计上应予以重视.本条中非结构构件包括持久性的建筑非结构构件和附属机电设施、长期以来,非结构构件的可靠性设计没有引起设计人员的充分重视。对非结构构件 应根据其重要性 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及其对建筑结构的影响程度、采取不同的设计要求和构造措施。对抗震设计的住宅,尚应对非结构构件采取抗震措施或进行必要的抗震计算,对不同功能的非结构构件.应满足相应的承载能力,变形能力、刚度和延性,要求。并应具有适应主体结构变形的能力.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锚固应牢固 可靠,要求锚固承载力大于连接件的承载力.各类建筑幕墙的应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