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上部结构6 4、1.本条对住宅结构体系提出基本概念设计要求。住宅结构的规则性要求和概念设计,应在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的方案阶段得到充分重视.并应在结构施工图设计中体现概念设计要求的实施方法和措施.抗震设计的住宅。对结构的规则性要求更加严格,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设计方案、所谓严重不规则.对不同结构体系。不同结构材料,不同抗震设防烈度的地区 有不同的侧重点.很难细致地量化、但总体上是指.建筑结构体形复杂、多项实质性的控制指标超过有关规定或某一项指标大大超过规定 从而造成严重的抗震薄弱环节和明显的地震安全隐患 可能导致地震破坏的严重后果、6、4.2。本条是对抗震设防地区住宅结构设计的总体要求。抗震设计的住宅,应首先确定抗震设防类别 不低于丙类 并根据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烈度确定总体抗震设防标准,其次 应根据抗震设防标准的要求,结合不同结构材料和结构体系的特点以及场地类别,确定适宜的房屋高度或层数限制 地震作用计算方法和结构地震效应分析方法.结构和结构构件的承载力与变形验算方法,与抗震设防目标相对应的抗震措施等 6,4 3,无论是否抗震设计。住宅结构中刚度和承载力有突变的部位。对突变程度应加以控制。并应根据结构材料和结构体系的特点。抗震设防烈度的高低。采取可靠的加强措施,减少薄弱部位结构破坏的可能性。错层结构,连体结构.立面有大开洞的结构.带转换层的结构.由于其结构刚度。质量分布.承载力变化等不均匀、属于竖向布置不规则的结构 错层附近的竖向抗侧力构件,连体结构的连接体及其周边构件、带转换层结构的转换构件、如转换梁、框支柱,楼板.等、在地震作用下受力复杂。容易形成多处应力集中,造成抗震薄弱部位.鉴于此类结构的抗震设计理论和方法尚不完善.并且缺乏相应的工程实践经验。故规定9度抗震设计的住宅不应采用此类结构,6,4、4.住宅砌体结构应设计为双向受力体系.无论计算模型是刚性方案.刚弹性方案还是弹性方案.均应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保证结构的承载力和各部分的连接性能、从而保证其整体性.避免局部或整体失稳以致破坏.倒塌,抗震设计时 尚应采取措施保证其抗震承载能力和必要的延性性能 从而达到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目前砌体结构以承载力设计为基础。以构造措施保证其变形能力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因此砌体结构的各项构造措施十分重要、保证砌体结构整体性和抗震性能的主要措施.包括选择合格的砌体材料,合理的砌筑方法和工艺.限制建筑的体量 控制砌体墙.柱,的高宽比,控制承重墙体,抗震墙,的间距.在必要的部位采取加强措施.如在关键部位的灰缝内增设拉结钢筋,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芯柱或采用配筋砌体等.6。4 5 底部框架 上部砌体结构住宅是我国目前经济条件下特有的一种结构形式 通过将上部部分砌体墙在底部变为框架而形成较大的空间 底部一般作为商业用房.上部仍然用作住宅 由于这种结构形式的变化,造成底部框架结构的侧向刚度比上部砌体结构的刚度小。且在结构转换层要通过转换构件,如托墙梁。将上部砌体墙承受的内力转移至下部的框架柱,框支柱 传力途径不直接.过渡层及其以下的框架结构是这种结构的薄弱部位 必需采取措施予以加强,根据理论分析和地震震害经验 这种结构在地震区应谨慎采用。故限制其底部大空间框架结构的层数不应超过2层,并应设置剪力墙。底部框架.剪力墙.上部砌体结构住宅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7,1节,第7,2节和第7、5节的有关规定,6,4、6.混凝土结构构件,都应满足基本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和配筋构造要求、以保证其基本受力性能和耐久性,混凝土保护层的作用主要是.对受力钢筋提供可靠的锚固、使其在荷载作用下能够与混凝土共同工作 充分发挥强度.使钢筋在混凝土的碱性环境中免受介质的侵蚀,从而确保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具有相应的耐久性.混凝土构件的配筋构造是保证混凝土构件承载力。延性以及控制其破坏形态的基本要求,配筋构造通常包括钢筋的种类和性能要求、配筋形式,最小配筋率和最大配筋率 配筋间距.钢筋连接方式和连接区段,位置,钢筋搭接和锚固长度 弯钩形式等,6,4.7。钢结构的防火,防腐措施是保证钢结构住宅安全性,耐久性的基本要求。钢材不是可燃材料、但是在高温下其刚度和承载力会明显下降,导致结构失稳或产生过大变形、甚至倒塌 住宅钢结构中.除不锈钢构件外 其他钢结构构件均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使用功能.使用环境以及维护计划。采取可靠的防腐措施,6。4,8。在木结构构件表面包覆,涂敷,防火材料、可达到规定的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此外 木结构住宅应符合防火间距、房屋层数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 调查表明、正常使用条件下,木结构的破坏多数是由于腐朽和虫蛀引起的.因此,木结构的防腐.防虫.在结构设计.施工和使用阶段均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防止木结构腐朽,应根据使用条件和环境条件在设计上采取防潮、通风等构造措施、木结构住宅的防火 防腐。防潮,防虫措施,应符合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的有关规定 6,4。9.本条对住宅结构的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提出要求,围护结构,在不同专业领域的含义不同、本条中围护结构主要指直接面向建筑室外的非承重墙体.各类建筑幕墙,包括采光顶.等,相对于主体结构而言实际上属于,非结构构件。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的安全性和适用性应满足住宅建筑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非结构构件的耐久性问题 由于材料性质。功能要求及更换的难易程度不同。未给出具体要求 但具体设计上应予以重视,本条中非结构构件包括持久性的建筑非结构构件和附属机电设施,长期以来.非结构构件的可靠性设计没有引起设计人员的充分重视,对非结构构件。应根据其重要性.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及其对建筑结构的影响程度,采取不同的设计要求和构造措施,对抗震设计的住宅,尚应对非结构构件采取抗震措施或进行必要的抗震计算。对不同功能的非结构构件.应满足相应的承载能力 变形能力、刚度和延性、要求,并应具有适应主体结构变形的能力,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锚固应牢固.可靠.要求锚固承载力大于连接件的承载力,各类建筑幕墙的应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