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道路交通4,3。1,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第8,0.1条中规定。小区道路应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 即要求做到适于机动车通行.但通行范围不够明确。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老年人口增多、购物方式改变及居住密度增大、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诸如机动车能进入小区。但无法到达住宅单元的事例 对急救。消防及运输等造成不便,降低了居住的方便性,安全性。也损害了居住者的权益,为此、提出。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的要求,执行本条规定时、为保障居民出入安全,应在住宅单元门前设置相应的缓冲地段。以利于各类车辆的临时停放且不影响居民出入.4。3,2。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8章的相关规定制定。为保证各类车辆的顺利通行.规定了双车道和宅前路路面宽度.对尽端式道路、内外道路衔接和抗震设防地区道路设置提出了相应要求.因居住用地内道路往往也是工程管线埋设的通道 为此。道路设置还应满足管线埋设的要求、当宅前路有兼顾大货车,消防车通行的要求时、路面两边还应设置相应宽度的路肩 4,3,3。本条根据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的相关规定制定.无障碍通路对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体弱者的安全通行极其重要 是住宅功能的外部延伸,故住宅外部无障碍通路应贯通。无障碍坡道、人行道及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应满足相应要求.4,3,4.本条根据国家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2002年版、第8.0、6条制定,增加了自行车停车场地或停车库的要求。自行车是常用的交通工具,具有轻便。灵活和经济的特点、且数量庞大、为此,本条提出居住用地应配置居民自行车停车场地或停车库的要求。执行本条时,尚应根据各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消费水平和居住用地的档次、合理确定机动车停车泊位.自行车停车位及其停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