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3。道路交通4。3、1,国家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2002年版。第8.0,1条中规定。小区道路应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即要求做到适于机动车通行,但通行范围不够明确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老年人口增多.购物方式改变及居住密度增大、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诸如机动车能进入小区,但无法到达住宅单元的事例,对急救、消防及运输等造成不便、降低了居住的方便性、安全性。也损害了居住者的权益、为此。提出 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 的要求,执行本条规定时,为保障居民出入安全。应在住宅单元门前设置相应的缓冲地段,以利于各类车辆的临时停放且不影响居民出入,4.3 2,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02年版,第8章的相关规定制定、为保证各类车辆的顺利通行,规定了双车道和宅前路路面宽度、对尽端式道路。内外道路衔接和抗震设防地区道路设置提出了相应要求,因居住用地内道路往往也是工程管线埋设的通道.为此、道路设置还应满足管线埋设的要求,当宅前路有兼顾大货车、消防车通行的要求时,路面两边还应设置相应宽度的路肩,4,3,3,本条根据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2001的相关规定制定,无障碍通路对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体弱者的安全通行极其重要,是住宅功能的外部延伸 故住宅外部无障碍通路应贯通 无障碍坡道 人行道及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应满足相应要求,4,3、4.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第8。0,6条制定.增加了自行车停车场地或停车库的要求。自行车是常用的交通工具。具有轻便,灵活和经济的特点.且数量庞大。为此,本条提出居住用地应配置居民自行车停车场地或停车库的要求,执行本条时 尚应根据各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消费水平和居住用地的档次.合理确定机动车停车泊位 自行车停车位及其停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