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道路交通4 3、1,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第8,0.1条中规定.小区道路应适于消防车.救护车 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即要求做到适于机动车通行.但通行范围不够明确、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老年人口增多,购物方式改变及居住密度增大。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诸如机动车能进入小区。但无法到达住宅单元的事例、对急救 消防及运输等造成不便,降低了居住的方便性,安全性 也损害了居住者的权益,为此。提出.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的要求,执行本条规定时。为保障居民出入安全 应在住宅单元门前设置相应的缓冲地段 以利于各类车辆的临时停放且不影响居民出入.4,3.2、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8章的相关规定制定,为保证各类车辆的顺利通行,规定了双车道和宅前路路面宽度,对尽端式道路,内外道路衔接和抗震设防地区道路设置提出了相应要求.因居住用地内道路往往也是工程管线埋设的通道。为此 道路设置还应满足管线埋设的要求,当宅前路有兼顾大货车 消防车通行的要求时 路面两边还应设置相应宽度的路肩,4。3 3 本条根据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2001的相关规定制定 无障碍通路对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体弱者的安全通行极其重要。是住宅功能的外部延伸.故住宅外部无障碍通路应贯通、无障碍坡道。人行道及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应满足相应要求.4,3 4.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2002年版、第8 0、6条制定,增加了自行车停车场地或停车库的要求、自行车是常用的交通工具,具有轻便.灵活和经济的特点,且数量庞大,为此 本条提出居住用地应配置居民自行车停车场地或停车库的要求、执行本条时,尚应根据各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消费水平和居住用地的档次.合理确定机动车停车泊位,自行车停车位及其停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