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地。下,室5,4.1,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2003年版 第4、4 1条制定 住宅建筑中的地下室、由于通风.采光。日照。防潮.排水等条件差。对居住者健康不利、故规定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 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其他房间如储藏间 卫生间,娱乐室等不受此限,由于半地下室有对外开启的窗户。条件相对较好 若采取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措施,可布置卧室,起居室、厅、厨房 5,4 2 本条根据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的相关规定和住宅地下车库的实际情况制定,汽车库内的单车道是按一条中心线确定坡度及转弯半径的.如果兼作双车道使用,即使有一定的宽度。汽车在坡道及其转弯处仍然容易发生相撞、刮蹭事故.因此 严禁将宽的单车道兼作双车道,地下车库在通风.采光方面条件差。而集中存放的汽车由于其油箱储存大量汽油、本身是易燃。易爆因素,而且,地下车库发生火灾时扑救难度大,因此、设计时应排除其他可能产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因素、不应将修理车位及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设置在地下车库内、多项实例检测结果表明。住宅的地下车库中有害气体超标现象十分严重。如果利用楼、电,梯间为地下车库自然通风、将严重污染住宅室内环境,必须加以限制,5,4。3、住宅的地下自行车库属于公共活动空间、其净高至少应与公共走廊净高相等 故规定其净高不应低于2,00m、5、4,4 住宅的地下室包括车库,储藏间等,均应采取有效防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