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地,下 室5.4,1,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 第4。4、1条制定,住宅建筑中的地下室 由于通风,采光、日照.防潮、排水等条件差.对居住者健康不利.故规定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其他房间如储藏间.卫生间.娱乐室等不受此限。由于半地下室有对外开启的窗户 条件相对较好.若采取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措施,可布置卧室,起居室、厅 厨房.5 4,2.本条根据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的相关规定和住宅地下车库的实际情况制定.汽车库内的单车道是按一条中心线确定坡度及转弯半径的,如果兼作双车道使用。即使有一定的宽度,汽车在坡道及其转弯处仍然容易发生相撞。刮蹭事故、因此.严禁将宽的单车道兼作双车道,地下车库在通风、采光方面条件差,而集中存放的汽车由于其油箱储存大量汽油。本身是易燃,易爆因素.而且.地下车库发生火灾时扑救难度大。因此.设计时应排除其他可能产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因素、不应将修理车位及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设置在地下车库内.多项实例检测结果表明、住宅的地下车库中有害气体超标现象十分严重.如果利用楼,电,梯间为地下车库自然通风.将严重污染住宅室内环境 必须加以限制,5、4,3 住宅的地下自行车库属于公共活动空间、其净高至少应与公共走廊净高相等。故规定其净高不应低于2,00m,5 4.4 住宅的地下室包括车库,储藏间等,均应采取有效防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