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4、地。下,室5,4、1。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2003年版.第4 4、1条制定,住宅建筑中的地下室。由于通风,采光.日照.防潮.排水等条件差 对居住者健康不利,故规定住宅的卧室.起居室 厅。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其他房间如储藏间,卫生间,娱乐室等不受此限.由于半地下室有对外开启的窗户 条件相对较好.若采取采光 通风。日照 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措施.可布置卧室 起居室 厅,厨房、5。4 2.本条根据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 98的相关规定和住宅地下车库的实际情况制定,汽车库内的单车道是按一条中心线确定坡度及转弯半径的.如果兼作双车道使用,即使有一定的宽度.汽车在坡道及其转弯处仍然容易发生相撞。刮蹭事故,因此 严禁将宽的单车道兼作双车道 地下车库在通风。采光方面条件差、而集中存放的汽车由于其油箱储存大量汽油.本身是易燃 易爆因素,而且、地下车库发生火灾时扑救难度大.因此,设计时应排除其他可能产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因素。不应将修理车位及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设置在地下车库内。多项实例检测结果表明 住宅的地下车库中有害气体超标现象十分严重,如果利用楼 电。梯间为地下车库自然通风.将严重污染住宅室内环境。必须加以限制、5。4,3 住宅的地下自行车库属于公共活动空间,其净高至少应与公共走廊净高相等。故规定其净高不应低于2 00m,5,4.4,住宅的地下室包括车库。储藏间等。均应采取有效防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