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Code for,design.of.automatic fire,alarm systemGB,50116。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6、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6、3,1.7.3.4、1、3。4,4.3 4、6,4 1.1 4 1、3、4,1 4.4 1.6,4 8 1.4,8 4。4,8。5 4,8,7。4、8、12.6、5 2 6 7.1.6,7.5、6 8,2 6,8,3、10。1,1,11.2、2 11。2 5。12。1 11.12,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 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 基本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系统设备的设置.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供电 布线.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本次规范修订是一次全面修订,在维持原规范基本框架,保留合理内容的基础上作了必要的补充和修改 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补充了有关线型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可燃气体探测器 区域显示器,消防应急广播 气体灭火控制器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 火灾警报装置,以及模块等设备或部件的工程设计要求,使规范内容更加全面。更加符合实际需要。2,增加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宅建筑火灾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3,增加了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等典型场所使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4.细化了消防联动控制的工程设计要求.使规范更具有可操作性。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邮政编码 11003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安盛赛尔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首安工业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飞繁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利达集团.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施耐德万高、天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丁宏军、张颖琮.刘凯 沈纹.严洪 王金元 张文才、吕立,李宏文.孙成群。丁杰.吴军.温伯银 李宁 罗崇嵩,王爱中、刘敏,胡少英。蔡钧.傅俊豪,主要审查人 陈南,郭树林。李国华,杨瑞新。倪照鹏,王炯.蒋皓,李炳华。杨德才 陈汉民.王东林,陈建飙,李忠,张明、邵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