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Code、for design,of.automatic,fire.alarm.systemGB,50116,2013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6。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6、3,1、7,3 4。1。3,4,4,3,4.6、4 1。1,4、1.3 4 1,4.4 1、6.4,8、1 4。8、4,4,8 5 4.8,7 4 8.12、6,5,2.6.7,1.6。7,5,6 8、2,6、8。3。10。1。1 11、2 2,11。2 5、12,1。11.12 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06.77号,的要求 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2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 基本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系统设备的设置。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供电 布线 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本次规范修订是一次全面修订,在维持原规范基本框架 保留合理内容的基础上作了必要的补充和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补充了有关线型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区域显示器.消防应急广播.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消防专用电话。火灾警报装置,以及模块等设备或部件的工程设计要求。使规范内容更加全面、更加符合实际需要,2 增加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宅建筑火灾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 3,增加了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等典型场所使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 4,细化了消防联动控制的工程设计要求.使规范更具有可操作性。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邮政编码。11003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安盛赛尔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首安工业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松江飞繁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利达集团.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施耐德万高。天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主要起草人、丁宏军、张颖琮。刘凯。沈纹。严洪、王金元.张文才。吕立,李宏文、孙成群。丁杰。吴军.温伯银,李宁,罗崇嵩.王爱中,刘敏,胡少英,蔡钧.傅俊豪。主要审查人.陈南.郭树林、李国华 杨瑞新.倪照鹏,王炯.蒋皓、李炳华、杨德才 陈汉民。王东林,陈建飙、李忠、张明、邵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