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automatic.fire,alarm,systemGB。50116,2013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6 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6,3。1、7,3。4 1、3.4.4,3,4 6、4、1.1。4。1。3、4,1,4 4。1、6。4、8.1 4.8.4。4,8.5,4,8、7,4。8 12 6.5、2 6、7,1.6 7。5,6、8,2。6、8,3.10.1,1 11、2,2,11、2 5 12,1,11,12.2.3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 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 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2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 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系统设备的设置.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供电.布线。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本次规范修订是一次全面修订。在维持原规范基本框架,保留合理内容的基础上作了必要的补充和修改 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补充了有关线型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区域显示器,消防应急广播,气体灭火控制器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 火灾警报装置,以及模块等设备或部件的工程设计要求 使规范内容更加全面 更加符合实际需要、2,增加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宅建筑火灾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3 增加了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等典型场所使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4.细化了消防联动控制的工程设计要求。使规范更具有可操作性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 20号甲。邮政编码.11003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西安盛赛尔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首安工业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飞繁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利达集团 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施耐德万高,天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主要起草人。丁宏军。张颖琮、刘凯。沈纹。严洪.王金元.张文才,吕立,李宏文、孙成群。丁杰 吴军,温伯银 李宁 罗崇嵩,王爱中,刘敏.胡少英 蔡钧、傅俊豪.主要审查人.陈南.郭树林,李国华、杨瑞新 倪照鹏、王炯,蒋皓,李炳华,杨德才。陈汉民,王东林,陈建飙、李忠,张明,邵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