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automatic,fire.alarm systemGB,50116,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116。2013 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6、3 1 7 3,4,1.3。4。4,3。4 6,4、1,1.4、1、3 4,1。4,4。1,6.4 8.1,4.8、4,4 8 5.4、8.7,4.8,12 6 5、2。6.7、1.6 7,5,6、8。2、6,8,3,10.1、1、11。2,2 11。2.5.12 1,11,12、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 77号 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 修订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2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计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系统设备的设置、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供电 布线。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本次规范修订是一次全面修订、在维持原规范基本框架 保留合理内容的基础上作了必要的补充和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补充了有关线型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可燃气体探测器.区域显示器。消防应急广播 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消防专用电话.火灾警报装置。以及模块等设备或部件的工程设计要求,使规范内容更加全面 更加符合实际需要,2.增加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住宅建筑火灾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3、增加了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等典型场所使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4.细化了消防联动控制的工程设计要求,使规范更具有可操作性。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 20号甲,邮政编码,11003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安盛赛尔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首安工业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飞繁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利达集团.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施耐德万高,天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主要起草人。丁宏军,张颖琮 刘凯。沈纹.严洪.王金元、张文才.吕立,李宏文,孙成群.丁杰,吴军、温伯银、李宁。罗崇嵩,王爱中.刘敏。胡少英,蔡钧,傅俊豪,主要审查人 陈南 郭树林,李国华,杨瑞新,倪照鹏、王炯 蒋皓 李炳华,杨德才,陈汉民、王东林,陈建飙、李忠,张明,邵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