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automatic,fire,alarm.systemGB。50116.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6、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6.3、1。7、3.4,1、3、4,4 3,4,6,4、1,1.4,1。3.4.1。4,4 1,6,4 8 1.4 8,4,4,8,5、4、8、7。4,8 12。6,5,2,6.7。1,6,7,5、6。8 2,6、8、3,10.1 1 11、2、2,11,2 5,12.1 11、12。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06、77号.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 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系统设备的设置、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供电,布线.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本次规范修订是一次全面修订。在维持原规范基本框架 保留合理内容的基础上作了必要的补充和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补充了有关线型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可燃气体探测器 区域显示器 消防应急广播 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火灾警报装置 以及模块等设备或部件的工程设计要求,使规范内容更加全面。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2.增加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宅建筑火灾报警系统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3、增加了道路隧道、油罐区 电缆隧道等典型场所使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 4,细化了消防联动控制的工程设计要求 使规范更具有可操作性,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 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邮政编码,11003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安盛赛尔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首安工业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松江飞繁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利达集团.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施耐德万高.天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主要起草人,丁宏军,张颖琮 刘凯 沈纹 严洪。王金元,张文才 吕立 李宏文,孙成群 丁杰。吴军 温伯银 李宁、罗崇嵩 王爱中 刘敏,胡少英 蔡钧,傅俊豪,主要审查人.陈南 郭树林,李国华。杨瑞新、倪照鹏、王炯.蒋皓,李炳华.杨德才.陈汉民.王东林、陈建飙 李忠.张明.邵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