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消防控制室3 4、1,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4,2,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 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本规范附录A规定的建筑物内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和本规范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并应为远程监控系统预留接口、同时应具有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3 4。3、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3,4。4,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3。4.5。消防控制室送 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3,4,6,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3 4。7 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室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3、4,8、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 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2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5、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3、4。9,消防控制室的显示与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的有关规定.3.4、10。消防控制室的信息记录,信息传输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