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条文说明修订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以第149号公告批准发布,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同时废止 本规范是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上一版规范主编单位是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参编单位是北京市消防局,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国营二六二厂、上海松江电子仪器厂 主要起草人是徐宝林,焦兴国,丁宏军、胡世超、周修华,袁乃超。丁文达.罗崇嵩.骆传武,李涛.冯修远.沈纹、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 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通过开展格栅吊顶场所火灾探测设计安装技术研究、公路隧道用火灾探测器工程适用性研究.油罐区场所消防系统设计与验证评估、电缆隧道场所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工程适用性研究。高大空间建筑火灾探测工程应用技术研究等专题研究 取得了格栅吊顶。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高度大于12m的空间等特殊场所火灾探测器设置的技术参数及系统设计要求、最后经审查定稿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教学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的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 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本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