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2013条文说明修订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以第149号公告批准发布,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同时废止。本规范是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上一版规范主编单位是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参编单位是北京市消防局,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国营二六二厂.上海松江电子仪器厂,主要起草人是徐宝林,焦兴国,丁宏军,胡世超。周修华,袁乃超、丁文达.罗崇嵩,骆传武.李涛.冯修远。沈纹。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 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 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通过开展格栅吊顶场所火灾探测设计安装技术研究,公路隧道用火灾探测器工程适用性研究.油罐区场所消防系统设计与验证评估,电缆隧道场所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工程适用性研究.高大空间建筑火灾探测工程应用技术研究等专题研究。取得了格栅吊顶,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高度大于12m的空间等特殊场所火灾探测器设置的技术参数及系统设计要求,最后经审查定稿,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教学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的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 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本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