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2013条文说明修订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以第149号公告批准发布,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同时废止 本规范是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上一版规范主编单位是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参编单位是北京市消防局、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国营二六二厂,上海松江电子仪器厂.主要起草人是徐宝林,焦兴国.丁宏军,胡世超,周修华,袁乃超,丁文达,罗崇嵩,骆传武,李涛、冯修远 沈纹、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 广泛征求了设计 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通过开展格栅吊顶场所火灾探测设计安装技术研究、公路隧道用火灾探测器工程适用性研究.油罐区场所消防系统设计与验证评估、电缆隧道场所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工程适用性研究。高大空间建筑火灾探测工程应用技术研究等专题研究、取得了格栅吊顶.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高度大于12m的空间等特殊场所火灾探测器设置的技术参数及系统设计要求.最后经审查定稿、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 科研、教学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的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 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本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