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条文说明修订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以第149号公告批准发布,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同时废止,本规范是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上一版规范主编单位是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参编单位是北京市消防局.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国营二六二厂、上海松江电子仪器厂、主要起草人是徐宝林 焦兴国 丁宏军.胡世超.周修华.袁乃超 丁文达 罗崇嵩 骆传武,李涛,冯修远,沈纹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 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 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通过开展格栅吊顶场所火灾探测设计安装技术研究、公路隧道用火灾探测器工程适用性研究 油罐区场所消防系统设计与验证评估 电缆隧道场所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工程适用性研究 高大空间建筑火灾探测工程应用技术研究等专题研究,取得了格栅吊顶 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高度大于12m的空间等特殊场所火灾探测器设置的技术参数及系统设计要求。最后经审查定稿.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 教学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编制组按章 节、条的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本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