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Fire。alarm,control。unitsGB、4717、20052005,09.01 发布2006,06 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第5.6 7。8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本标准参考了ISO 7240 2 2003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第2部分,控制和指示设备、本标准代替GB。4717,1993,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与GB。4717.93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1,本标准在技术要求方面引入了国际标准ISO FDIS。7240.2。2002中提出的最新要求。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试验改为火灾报警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屏蔽功能,监管功能,自检功能。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系统兼容功能,电源功能。软件控制功能等项试验。2 本标准采用了最新版本的电磁兼容国际标准、增加了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电压暂降 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等项试验、选择了适当的严酷等级,与国际标准对应.3,本标准中关于产品安全性的要求增加泄漏电流试验,4,对软件控制的产品提出了软件文件要求、5 本标准增加了检验规则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有利于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4717。199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辽宁省消防局。深圳市赋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厉剑。宋希伟,丁宏军。郭铁南。费春祥。张德成.郭树林.张学军,李丁、李宁,孙宇,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4717,1984、GB、4717。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