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Fire alarm。control.unitsGB 4717 20052005。09,01。发布2006、06,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第5。6 7、8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本标准参考了ISO,7240,2 2003.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第2部分 控制和指示设备 本标准代替GB、4717,1993,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与GB、4717,93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1.本标准在技术要求方面引入了国际标准ISO,FDIS、7240、2。2002中提出的最新要求,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试验改为火灾报警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 屏蔽功能。监管功能.自检功能,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系统兼容功能,电源功能 软件控制功能等项试验 2.本标准采用了最新版本的电磁兼容国际标准,增加了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浪涌,冲击抗扰度,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等项试验。选择了适当的严酷等级 与国际标准对应,3.本标准中关于产品安全性的要求增加泄漏电流试验。4,对软件控制的产品提出了软件文件要求 5。本标准增加了检验规则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有利于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4717 199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辽宁省消防局 深圳市赋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厉剑、宋希伟 丁宏军.郭铁南.费春祥.张德成。郭树林、张学军,李丁,李宁。孙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4717。1984、GB,4717,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