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Fire、alarm、control.unitsGB,4717、20052005。09.01,发布2006,06.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第5、6。7、8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本标准参考了ISO。7240,2。2003,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第2部分 控制和指示设备、本标准代替GB.4717,1993,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与GB,4717,93相比较 主要变化如下,1.本标准在技术要求方面引入了国际标准ISO,FDIS,7240 2.2002中提出的最新要求,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试验改为火灾报警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屏蔽功能、监管功能、自检功能.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 系统兼容功能、电源功能 软件控制功能等项试验.2 本标准采用了最新版本的电磁兼容国际标准.增加了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 电压暂降 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等项试验。选择了适当的严酷等级、与国际标准对应、3 本标准中关于产品安全性的要求增加泄漏电流试验.4。对软件控制的产品提出了软件文件要求、5,本标准增加了检验规则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有利于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4717、199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辽宁省消防局、深圳市赋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厉剑,宋希伟 丁宏军、郭铁南.费春祥 张德成。郭树林 张学军、李丁、李宁,孙宇、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4717,1984、GB 4717,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