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Fire、alarm.control,unitsGB。4717.20052005,09、01。发布2006,06,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第5、6。7.8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本标准参考了ISO.7240。2。2003,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第2部分。控制和指示设备。本标准代替GB,4717。1993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与GB 4717、93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1,本标准在技术要求方面引入了国际标准ISO。FDIS.7240。2 2002中提出的最新要求,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试验改为火灾报警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 屏蔽功能。监管功能,自检功能、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系统兼容功能,电源功能.软件控制功能等项试验、2.本标准采用了最新版本的电磁兼容国际标准 增加了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浪涌 冲击抗扰度.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等项试验,选择了适当的严酷等级。与国际标准对应,3,本标准中关于产品安全性的要求增加泄漏电流试验。4,对软件控制的产品提出了软件文件要求,5 本标准增加了检验规则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有利于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4717、199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辽宁省消防局,深圳市赋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厉剑.宋希伟.丁宏军 郭铁南.费春祥。张德成。郭树林 张学军。李丁.李宁,孙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4717、1984、GB。4717,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