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Fire.alarm,control。unitsGB 4717,20052005、09.01。发布2006,06。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第5,6,7,8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本标准参考了ISO、7240。2。2003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第2部分。控制和指示设备.本标准代替GB、4717,1993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与GB。4717.93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1,本标准在技术要求方面引入了国际标准ISO,FDIS,7240.2,2002中提出的最新要求,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试验改为火灾报警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功能 故障报警功能,屏蔽功能,监管功能.自检功能,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系统兼容功能。电源功能.软件控制功能等项试验、2.本标准采用了最新版本的电磁兼容国际标准 增加了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等项试验、选择了适当的严酷等级.与国际标准对应。3.本标准中关于产品安全性的要求增加泄漏电流试验。4 对软件控制的产品提出了软件文件要求 5、本标准增加了检验规则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有利于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 代替GB。4717,199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辽宁省消防局、深圳市赋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厉剑。宋希伟。丁宏军,郭铁南、费春祥,张德成。郭树林。张学军。李丁。李宁.孙宇、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4717,1984.GB、4717.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