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Fire.alarm。control unitsGB,4717 20052005,09,01,发布2006、06、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第5,6 7,8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本标准参考了ISO 7240。2,2003,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第2部分,控制和指示设备。本标准代替GB、4717,1993,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与GB,4717、93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1,本标准在技术要求方面引入了国际标准ISO,FDIS,7240、2,2002中提出的最新要求。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试验改为火灾报警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屏蔽功能,监管功能,自检功能.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系统兼容功能。电源功能。软件控制功能等项试验、2,本标准采用了最新版本的电磁兼容国际标准 增加了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浪涌、冲击抗扰度,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等项试验。选择了适当的严酷等级、与国际标准对应,3.本标准中关于产品安全性的要求增加泄漏电流试验.4,对软件控制的产品提出了软件文件要求 5,本标准增加了检验规则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有利于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4717,199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辽宁省消防局、深圳市赋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厉剑,宋希伟。丁宏军,郭铁南,费春祥,张德成.郭树林,张学军、李丁,李宁,孙宇,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4717.1984 GB.4717 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