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Fire alarm.control,unitsGB,4717,20052005,09,01。发布2006,06 01 实施前言,本标准的第5,6.7.8章内容为强制性 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参考了ISO,7240.2。2003。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第2部分,控制和指示设备、本标准代替GB、4717、1993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与GB.4717。93相比较 主要变化如下.1、本标准在技术要求方面引入了国际标准ISO。FDIS,7240,2。2002中提出的最新要求,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试验改为火灾报警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屏蔽功能,监管功能,自检功能 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系统兼容功能、电源功能,软件控制功能等项试验、2,本标准采用了最新版本的电磁兼容国际标准。增加了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等项试验,选择了适当的严酷等级,与国际标准对应,3,本标准中关于产品安全性的要求增加泄漏电流试验。4,对软件控制的产品提出了软件文件要求,5.本标准增加了检验规则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有利于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4717。1993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辽宁省消防局.深圳市赋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厉剑,宋希伟。丁宏军,郭铁南,费春祥。张德成,郭树林,张学军。李丁,李宁 孙宇.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4717、1984、GB。4717,1993,